云南生态环境质量考核有“法”可依
日期:2017-11-02 / 人气: / 来源:本站
本报记者 刘伟通讯员 孔垂炼报道
日前,《中国产经新闻》记者从云南省环保厅获悉,云南环保厅与云南省财政厅已于近期联合印发了《云南省县域生态环境质量检测评价与考核办法(试行)》,对全省129个县(市、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进行统一量化考核,考核结果将与生态转移支付资金奖惩和领导干部年度工作量化考核挂钩,此举标志着云南在全国率先探索出覆盖全省的全面生态指标考核体系。
该《考核办法》的出台,旨在用环境质量倒逼环境管理转型,引导和督促基层政府真正履行其生态环境保护的公共职责,推动云南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其规定的对云南全省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的评价与考核内容包括生态环境质量、环境保护和环境管理3大类,涵盖林地覆盖率、活立木蓄积量、森林覆盖率、水质达标率、空气质量达标率、节能减排、环境治理、生态环境保护与监管等20项指标。根据20项指标综合计算县域生态环境质量年际变化,定量反应地方政府生态建设和生态保护成果,定量评估生态转移支付资金在生态环境保护和质量改善方面的使用效果,将考核结果作为生态转移支付资金奖惩和领导干部年度工作实际量化考核的重要依据。云南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结果也将成为除县域经济指标外,对全省县(市、区)委书记考核最大的得分指标。
此外,云南省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还引入“一票否决制”。当县域内发生因人为因素引发的特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环境违法案件以及违法征占林地等事件时,对评价结果采取一票否决。
据介绍,此次出台的《云南省县域生态环境质量检测评价与考核办法(试行)》,是云南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做出的一次关于生态环境质量量化考核体系建设的积极探索,其着力突出云南生物多样性丰富、自然保护区面积大、森林覆盖率较高等自然生态特点,首次实现了对全省各类不同生态系统的全面覆盖,具有较强的推广借鉴意义。
《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还了解到,按照《云南省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2014-2020年)》相关要求,到2020年,,云南将基本构筑形成“三屏两带一区多点”的生态建设与保护格局,实现森林覆盖率达56%、森林蓄积量达18.5亿立方米、林地保有量达2487万公顷、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物种保护率达90%、自然湿地保护率达45%、城市建成区绿化率达36%等预期目标。
作者:中立达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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