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区建设为重庆深化集体林改探路

日期:2017-07-22 / 人气: / 来源:本站

  中国绿色时报7月21日报道(记者 李娜 通讯员 张来国) 重庆市委、市政府近日印发《重庆市完善集体林权制度实施方案》,从稳定承包权、落实处置权、放活经营权等方面,继续推进北碚区、永川区、南川区3个国家级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和涪陵区、武隆县、奉节县3个市级试验示范区建设,进而盘活全市集体森林资源,增加农民收入。
  稳定承包权
  《方案》要求在切实巩固集体林地所有权、稳定承包权的基础上,把林地经营权从承包经营权中分离出来,逐步建立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运行机制,形成集体林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多元经营的格局。在依法保护集体所有权和农户承包权的前提下,平等保护经营主体依照流转合同取得的林地经营权,通过流转合同、交易鉴证对林地经营权予以确认。
  重庆市还提出要稳妥探索林地承包权退出赔偿机制,开展进城落户、有稳定非农收入的农村转移农户集体林地承包权依法有偿退出试点,同时明确了生态重要或生态脆弱敏感区域的集体林可以通过置换、租赁、赎买等方式取得林地经营权,并对林地权利人给予赔偿。退回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林地,可采取发包、招投标、拍卖、公开协商、出租、联营等方式,引进或联合社会资本发展林下经济、乡村休闲旅游等产业。
  重庆市林业局工作人员张来国介绍,目前,北碚区已出台《集体林地经营权流转证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并确定了试点乡镇。南川区、永川区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起草了林地经营权流转证制度办法,探索了在非林地造林可为林木办理“林木证明”,证明土地经营者地上林木的所有权。
  “经过多年努力,我们已建成了重庆市最大的红豆杉种植基地。”潘先文是北碚区知名民营企业家,,他在三圣镇青峰山上建成了万亩红豆杉种植基地。潘先文把红豆杉育苗、种植、加工与生态旅游、休闲养老相结合,打造了独具特色的红豆杉产业园区,并通过支付流转费和务工费,带动近百户农民增收致富。
  落实处置权
  重庆市规范林地流转行为,区划界定为公益林的林地、林木暂不进行转让,允许以转包、出租、合作、入股等方式流转,在保证公益林性质不变的前提下,鼓励利用公益林发展林下经济及非木质产业,推动公益林资产化经营。全市还依托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构建林权流转交易市场,鼓励具备条件的区县建立林权收储中心、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公司、林业担保公司,开展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和林权收储担保。
  涪陵区政府与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合作,建成了全市首个林权交易所,开展林权交易、木材及大宗林产品交易等,推进和规范林业产权和实物交易,并开展林权政策咨询、培训、信息发布等服务。武隆县创新公益林和商品林互调制度,为最大限度保障林农利益,防止炒作林地,明确规定流转价款不得低于评估价值或市场价值的90%,同一林地两次流转的间隔期限不得少于1年。
  在探索完善森林保险制度方面,几个集体林改示范区也有了新的成效。张来国介绍,南川区探索按照“三个兼顾”和“两低一保”,即兼顾林农缴费能力、兼顾财政补贴能力、兼顾保险公司风险承受能力和低保额、低保费、保成本的原则,自2012年起,为230万亩森林连续4年投保,实现森林保险全覆盖。武隆县探索公益林保险金额从每亩500元提高至1000元,商品林保险金额从每亩600元提高至1000元。
  放活经营权
  重庆市引导林企合作,将林地、林木等森林资源租赁给企业,或以林地、林木折价入股,与工商资本、社会资本开展股份合作经营,为林农提供林地林木代管、统一经营作业、订单林业等专业化服务,让林农从产品加工、流通、销售等环节中分享收益。全市还进一步完善对林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扶持政策,培育壮大家庭林场、股份合作林场、林业专业大户、林业合作社、森林人家等新型森林经营主体。其中,涪陵区、奉节县建立利益分配机制,让新型林业经营主体与林农利益联系起来,实行“土地入股+保底+分红”“土地入股+销售分红”“龙头企业+专业大户+农户”等经营模式,让农民入股分红有长期稳定的收益。
  重庆市近两年着力推进林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利用“生态+”模式,推进林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以生产绿色生态产品为导向,大力发展品牌林业,发展木本油料、森林旅游、森林康养、笋竹、林产品加工和林下经济等产业,为社会提供更多生态产品供给。
  其中,南川区在森林公园建设方面不断探索新模式,并取得初步成效。南川区是典型的南方集体林区,管理规范、资源较好、占地不大的国有林场、森林公园散布于集体林之中。南川区以森林公园建设为载体,以提升林地保护利用效率为目标,大胆推行联营、租赁、转让3种模式破解森林公园建设瓶颈。当地林农不仅可以获得林地租金,还可依托森林公园发展农家乐或销售其他农副产品实现增收。

作者:中立达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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