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将出台文保新规:土地出让前应先进行考古勘探
日期:2017-06-30 / 人气: / 来源:本站
从现在起至6月10日,《合肥市文物保护办法(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面向公众征集意见。合肥市将对文物保护单位的升级、降级实施动态管理,而对于建设工程项目,地下没有发现文物的才能办理土地出让或划拨手续。
文物升降级将动态管理
今后,合肥市将对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实施动态管理。市、县(市)区文物行政管理部门要建立对不可移动文物的定期评估制度,并制定相应级别文物保护单位的升级降级撤销程序,实现文物资源动态管理。
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保护点核定、升级、降级、撤销前和定期评估时,市、县(市)区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组织专家委员会论证,征询同级规划、土地、房屋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并公示征求社会意见。
地下无文物土地才能卖
为了尽可能保护未被发掘的文物,《办法(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出,市、县(市)区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历史资料、考古调查普查结果,对可能集中埋藏文物的区域,分别划定地下文物丰富区或者水下文物保护区,并向社会公布。
在地下文物丰富区或者水下文物保护区的建设工程项目,在土地供应前,应由土地储备中心或土地所在地人民政府(含开发园区管委会)会同文物管理部门进行考古调查、勘探,未发现地下文物方可办理土地出让或者划拨手续。
而对于其他区域总用地面积 2 万平方米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事先报请文物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在工程范围内有可能埋藏文物的地方组织考古调查、勘探。
鼓励公民合理利用文物
《办法(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理利用不可移动文物。比如开办博物馆、图书馆、纪念馆;开办教育、培训基地;开办民宿、客栈等休闲设施等。对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投入资金保护修缮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或者文物保护点的,可以在不改变所有权的前提下,依法给予一定期限的使用权。
此外,《办法(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明确了文物保护经费用途,除了用于博物馆的免费开放、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的修缮、保养等,,还将用于由政府财政承担费用的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国有博物馆藏品的征集、保护以及对捐赠者的奖励等。
作者:中立达资产评估
推荐内容 Recommended
-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04-10
- 长宁区二手车收购交易市场「颖荣二手回收公司04-03
- 版权评估为金融与文化架桥 10部剧版权=近亿元03-26
- 广州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赔偿基金开启“广03-08
- 普洱日报数字报01-31
- 市房地产交易大厅已评估事项实现率100%01-16
相关内容 Related
- 无形资产评估之非专利技术价值评估需要搜集哪11-26
- 非专利技术可以出资吗?有什么要求?11-26
- 康盛股份:拟以资产置换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资04-17
- 我国首个国家级知识产权评估认证中心成立04-16
-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04-15
-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恢复上市公告书0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