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川区法院完成“两纲”中期评估工作
日期:2016-06-25 / 人气: / 来源:本站
四川新闻网达州9月1日讯(郑滨)近日,通川区法院对近五年审结的涉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档案资料进行统计,认真分析了未成年人犯罪的进展情况和发展趋势,并形成有效数据信息,完成了“两纲”中期评估工作,这对通川区法院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有很好的指导意义。
自2010年以来,通川区法院审理的涉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量逐年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占同期犯罪人数的比例总体呈下降趋势,但在人员结构和犯罪情节上呈现出新的特点。在人员结构上,其中农村未成年犯罪人数超过半数以上,尤其以留守未成年人居多,同时单亲家庭未成年人犯罪数量增多;在犯罪情节上,多是暴力型犯罪。
新特点的出现对通川区法院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加强法制宣传,增强法律观念。选派专门人员定期走上村街,走进学校和社区、对未成年进行法律宣传,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指派相关人员做法制辅导员到各中小学讲法制课,用生动的案例让他们得到警示,增强他们的法律观念。
做好案件延伸服务,加大教育和引导力度。法院在案件审理中,加强教育和引导也是预防未成年人再次犯罪的有效途径。对于涉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要与他们拉近距离,多做他们的思想工作,耐心讲解,设身处地的为他们着想,依法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工作中,始终贯彻执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坚持“可判可不判的不判”、“可轻可重的从轻”原则,努力做到“惩罚为辅、教育为主”,,用诚心、爱心去感化他们,减轻他们的压力,让他们感觉到社会的温暖,让他们对法院放心,让他们对自己的未来有信心。
落实刑事和解制度。在处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过程中,如果被告人向被害人诚心悔过,且尽力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就可以取得被害人的误解与宽容,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和解协议。法院再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结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社会危害性和悔罪态度,对被告人被告有罪认定,并在法定量刑幅度内予以从轻、减轻或免予刑事处罚。这样就会达到“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也会取得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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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立达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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