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美签署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 转让价6321万元

日期:2016-09-12 / 人气: / 来源:本站

格林美签署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 转让价632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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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界网站8月22日讯 格林美(行情002340,买入)关于签署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增资协议的公告。

  为了打造有核心竞争力的“材料—硬质合金—数控工具”产业链,进行资本、技术以及市场资源的合作与整合,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公司”)、乐清市德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乙方”)、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或“欧科亿”)的原股东袁美和(以下简称“丙方”)和谭文清(以下简称“丁方”),于2016年8月20日签署了《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增资协议》。

  2016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签署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股权转让

  1、丙方将所持有的合计49%的目标公司股权及与之相应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甲乙方,其中,转让给甲方27%,转让给乙方22%,丁方放弃优先受让权。

  2、基于同致信德评报字(2016)第215号《资产评估报告书》的目标公司股权总值,甲乙丙三方同意,丙方转让合计49%目标公司股权的价格为11472.00万元,鉴此,甲方受让27%股权,应付丙方股权转让价款6321.31万元,乙方受让丙方22%股权,应付丙方股权转让价款5150.69万元。

  3、本协议生效后,并在依法办理本次股权转让工商登记的前提下,甲乙方于本协议生效后三个月内付清股权转让价款。

  4、本次股权转让所产生的税费由各相关方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自行承担,,转让方应纳税款依法应由受让方代扣代缴的,转让方同意由受让方代扣代缴。

  (二)增资

  1、在本次股权转让后的目标公司股权结构基础上,以23,412.93万元为目标公司增资前的股权总值,由甲乙丙丁四方对目标公司进行增资,新增出资合计9,000.00万元,其中,甲方认缴出资1876.06万元,乙方认缴出资1,528.81万元,丙方认缴出资4,178.30万元,丁方认缴出资1,416.83万元。上述新增出资中的715.07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部分计入公司资本公积金。

  在本协议生效后,并在依法办理本次增资的工商登记的前提下,各方所认缴的出资均应当在本协议生效后六个月内向目标公司缴足,逾期则须按每日逾期部分的千分之一向目标公司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本次股权转让的定价依据和资金来源

  根据同致信德(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同致信德评报字(2016)第215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截至2016年6月30日(基准日)的目标公司股权总值为23,412.93万元,目标公司27%股权对应的股权转让价款为6321.31万元。本次股权收购所需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收购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作者:中立达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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