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轿车台风天被淹 海口龙华区法院:酒店方承

日期:2016-09-09 / 人气: / 来源:本站

  顾客轿车台风天被淹受损

  海口龙华区法院:酒店方承担6成责任,补偿7万多元

  □通讯员 毛雨佳 蔡莉 记者 陈栋

  本报讯2014年7月18日,男子陈某入住海口某酒店时,将驾驶的三菱轿车停放在该酒店地下停车场。当天晚上超强台风“威马逊”裹挟着狂风暴雨袭来,导致该酒店的地下停车场严重积水,陈某的车辆被淹受损。陈某事后找酒店方索赔无果,遂将对方告到海口龙华区法院

  据了解,台风过后,陈某对涉事车辆进行车损评估,评估公司认定车辆被淹造成的损失达11万多元。陈某要求酒店方补偿11万多元,但遭到酒店方拒绝。陈某一气之下将该酒店起诉至海口龙华区法院。

  龙华区法院经审理查明,陈某在该酒店住宿,双方已形成服务合同关系,二者之间是消费者与经营者的关系,应受法律保护。综合考虑各方过错程度及实际损失,龙华区法院认为海口某酒店作为提供服务一方应对于本次车辆损失承担6成责任较为适宜,陈某对于自身财产疏于保管,其应对损失承担4成责任。龙华区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限海口某酒店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陈某支付车辆被淹损失及评估费用共7万多元。

  原告、被告均不服一审判决,双双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过审理,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作者:中立达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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