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修订绩效管理综合考评实施办法 可委托第三方参与绩效评估

日期:2016-06-23 / 人气: / 来源:本站

我市修订绩效管理综合考评实施办法 可委托第三方参与绩效评估

昨日,全市绩效管理和干部考评机构负责人会议召开,新修订的《武汉市绩效管理和党政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实施办法》(下文简称“《办法》”)在会上印发。其中,在完善考评方式、简化考评流程方面的一些新规引人关注。

探索引入第三方参与绩效评估

《办法》提出,建立完善单位自查、职能部门认定、专家评审、社会评价、领导评价等多维度考评机制,探索引入第三方评估。并明确,可以委托专门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社会中介组织等第三方机构对部分绩效管理目标开展专业评估。

不得随意新增“一票否决”事项

《办法》加强对考评工作的统筹整合,控制“一票否决”事项,除国家、省确定的“一票否决”事项外,任何单位不得新增“一票否决”事项;控制年终上门考评检查验收项目,未经市考评领导小组授权或同意,任何单位不得另行到各责任单位进行绩效管理目标年度检查或考核,切实减轻基层单位迎接考评工作负担。

考评“不称职”可能被免职

《办法》进一步凸显综合考评结果在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管理监督、选拔使用方面的作用,细化了通过考评结果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五类情形。其中,对被评为“不称职”等次或连续两年被评为“基本称职”等次的领导干部,视具体情况分别作出免职、责令辞职、降职等组织处理。党政领导班子在年度考核中未被评为好领导班子的,,当年综合考评不得评为“立功”等次。此外,还增加评选表彰履职尽责、干事创业先进个人,更好地发挥绩效管理和干部考评促进干部竞进作为的指挥棒作用。(记者郑汝可 通讯员武考评)

作者:中立达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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