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江苏40条新政助推科技创新

日期:2016-08-28 / 人气: / 来源:本站

     新型研发机构最高可获1亿财政“红包”

  经济社会发展离不开科技创新,近年来,科技创新也一直是江苏发展的动力所在。记者25日上午从省政府新闻发布会获悉,近期,江苏省委、省政府就推进江苏科技创新出台系列政策文件,其中《关于加快推进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和创新型省份建设若干政策措施》中包含了40条新政策,将为江苏的科技创新添“红利”。

  从2016年起3年统筹安排省级各类资金超过1000亿元,支持“一中心、一基地”建设;对于新型研发机构,最高给予1亿元的财政支持;承担国家级平台建设任务或引进的研发总部,最高都可以得到3000万元支持……一连串的数字不难看出,此次出台的“40条政策”大大增加了创新投入,,可谓“含金量”十足。据江苏省科技厅副厅长蒋洪介绍,除了以上资金支持外,为了进一步引导和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还将根据税务部门提供的企业研发投入情况,给予5%~10%的普惠性财政奖励等等。

  “为了进一步实施创新发展战略,加强建设‘科技强省’,省财政厅从2016年起将在3年内统筹安排各类资金、基金超过1000亿元,用于支持‘一中心、一基地’的建设。”江苏省财政厅副厅长赵光对“40条政策”中的1000亿元资金投入作了进一步解读。据介绍,资金构成大致包括:财政科技专项资金约230亿元,主要用于科技部门、科研院所等开展的项目投资;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的引导资金约129亿元,主要用于支持江苏工业技术改造和技术信息产业的升级发展;战略型新兴产业专项资金约为30亿元,主要用于江苏新能源、新材料、海空装备等战略型产业发展;人才专项资金约76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各类高层次和专业人才的引进和培养;省级知识产权发展专项资金约10亿元,主要用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创造等;省级高校科研专项资金约166亿元,主要用于省属高校的科研专项资金;政府各类投资基金约360亿元,主要用于优化财政资源。

  此次“40条政策”中还有一个鲜明导向,就是“放管服”力度进一步加强,政府尽可能简化流程、下放权力。其中,对于科研院所和高校的放权力度尤为明显。比如,围绕高校院所较为关注的岗位设置、选人用人等方面给出更大自主权。“江苏人才总量在全国一直保持领先,此次进一步落实高校自主权,打通了领导与科研人员的界限。用什么人?怎么用?高校可以说了算。”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朱从明介绍,“40条政策”中提到,扩大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自主权,保障落实用人主体自主权。科研院所和高校在核定的岗位总量内可自主聘用人员;发挥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在博士后研究人员招收培养中的主体作用,有条件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可独立招收博士后。

  (中国江苏网)

作者:中立达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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