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加强和规范司法评估、网络司法拍卖工作

日期:2016-08-25 / 人气: / 来源:本站

  “选择评估管理机构应当采用公开随机方式……”近日,为了进一步规范全省法院司法评估网络拍卖工作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制定了《关于加强规范司法评估、网络司法拍卖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司法评估和网络司法拍卖的原则、评估机构的确定、网络司法拍卖的注意事项等方面作出了详细规定。

  《实施意见》强化归口管理,进一步明确执行部门与司法技术部门的职责,要求网络拍卖工作坚持执行与拍卖相分离的原则,执行部门负责查清被拍卖财产的权属状况、占有使用情况、担保物权、优先购买权及其他可能影响拍卖的瑕疵,确定拍卖保留价、整体或分零拍卖方式等工作;司法技术部门负责审查评估、拍卖资料,主持选择确定评估、拍卖机构,出具对外委托书,组织现场勘验,组织解答评估、拍卖活动中的有关异议等工作。

  为防止低值高估或高值低估,《实施意见》将评估收费与资产处置结果相关联,要求评估机构在评估前先收取评估成本费用,拍卖成交的,从成交价款中优先支付评估费,拍卖成交价高于评估价的,以评估价计算收取评估费;拍卖成交价低于评估价的,以成交价计算收取评估费。拍卖未成交、以物抵债、终止拍卖或撤销拍卖的,除已收取的评估成本费用外不再另行收费。同时规定,在司法拍卖方面,应当将拍卖事务委托给符合资质要求的拍卖机构进行,且应当采用网络拍卖方式,不宜网络拍卖的,,可以采用现场拍卖方式,但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并报分管领导批准。

  为更好地贯彻《实施意见》,山东高院还印制了《山东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实用手册》,将《实施意见》与各中院选用较多的两个司法拍卖平台操作流程编入其中,下发各中院及拍卖机构,大力推广网络司法拍卖。

  据了解,目前全省19个中院、17个基层法院开展了司法网络拍卖工作。据统计,仅今年上半年,全省法院拍卖案件3552件,成交830件,成交率23.37%,成交额47.96亿余元。传统拍卖案件1684件,网络拍卖案件1868件,网拍率52.59%,传统拍卖成交率18.71%,网络拍卖成交率30.55%。

作者:中立达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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