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后骑摩托车致妻子死亡 做义工获得减刑

日期:2016-08-08 / 人气: / 来源:本站

  市民张民(化名)酒后骑摩托车时发生意外,造成妻子死亡。5月15日至6月17日,张民在市幸福港湾敬老院从事服务,并获得减刑。近日,中站区人民法院进行社区矫正评估后,一审判处张民有期徒刑2年,缓刑年。

  去年12月8日,今年52岁的张民酒后驾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无号牌摩托车载着妻子李女士(未戴安全头盔),在中站区某路段转弯时驾车冲入山沟,造成李女士当场死亡。经了解,张民为无证驾驶。经检测,张某的血液酒精含量检测29.32毫克/100毫升)。今年1月4日,市公安局中站派出所交管巡防大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张民承担该事故全部责任。

  据了解,从2015年11月起,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国率先探索建立义工服务制度,在坚持自愿、保密的原则下,对可能被判缓刑、管制刑事处罚的青少年被告人,在判决前安排其到指定场所如敬老院、儿童福利院、救助站等地,进行最低1个月的义工服务,根据其表现好坏进行量刑。经过不断探索,该制度目前已扩展到可能被判缓刑的轻微刑事案件里的成年人。据了解,张民的年龄和危害程度符合该项制度的要求。

  5月15日至6月17日,张民在市幸福港湾敬老院从事义工服务,每天为敬老院的老人叠被、打扫卫生等。经山阳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调查评估,中站区人民法院进行了开庭审理。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民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因其系自首,且取得亲属的谅解,,具备适用社区矫正条件,可以适当减刑,遂作出以上判决。判决后,张民没有上诉。(记者杨景鹏)

  目前,施某、涂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记者李锴、贺君)

(焦作晚报)

作者:中立达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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