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车费远超车损评估价 法院判以评估价赔偿
日期:2016-08-06 / 人气: / 来源:本站
南方日报讯 (记者/张俊 通讯员/胡敏 刘永荣)驾车时遭人撞,交警已认定责任在对方,并委托评估机构对车损进行评估,但车主送维修后花费远超评估价,超出部分能够获得索赔吗?近日,城区法院审理一起交通事故补偿案,认为评估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具备较高的证明力,判决以评估价格为准进行补偿。
2011年6月,唐某驾车在市区某路段与吴某驾驶的小汽车发生碰撞,,交警认定吴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为此,唐某委托某评估机构评估自己轿车的损失,鉴定确定车辆修复共需5299元。吴某本以为按该价格补偿便可了事,但唐某却将车送去广州某维修公司维修,实际花费了9100元,唐某要求吴某补偿车辆损失费9100元。
在法庭上,唐某出示了9100元的发票,但是吴某当庭表示不予认可,只认可某评估机构评估的5299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评估机构依照相关的法定程序作出的评估价格为5299元,该评估鉴定结论具备较高的证明力,依法可作为认定车损数额的依据,且唐某没办法证明该支出系本案事故所必需的车辆修复费用,故判以评估价进行补偿。
法官提醒,在确定交通事故损失补偿数额时,评估机构作为专业的价格评估部门,其作出的价格评估具有较高的证明效力。除非能够证明在该评估价格之外,所遭受的损失也是由于该次交通事故导致,否则将得不到法律支持。
作者:中立达资产评估
推荐内容 Recommended
- 版权评估为金融与文化架桥 10部剧版权=近亿元03-26
- 广州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赔偿基金开启“广03-08
- 普洱日报数字报01-31
- 市房地产交易大厅已评估事项实现率100%01-16
- 嘉兴专利权质押融资额达11.3亿元 居全省首位01-13
- 房地产估价师考试课程怎样选择?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01-01
相关内容 Related
- 无形资产评估之非专利技术价值评估需要搜集哪11-26
- 非专利技术可以出资吗?有什么要求?11-26
- 康盛股份:拟以资产置换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资04-17
- 我国首个国家级知识产权评估认证中心成立04-16
- 华丽包装关联方无力偿还占用资金已用苗木资产抵债04-13
- 宝山区单位注销车辆回收过户手续怎么办0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