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征意 规济南评估收费

日期:2016-06-21 / 人气: / 来源:本站

  证监会:欣泰电气一旦认定为欺诈发行将退市
  证监会新闻发言邓舸17日通报,欣泰电气涉嫌欺诈发行、信披违规案,证监会依法向欣泰电气出具调查告知书。

  邓舸称,欺诈发行突破诚信底线,无视法律权威,作为证券市场最严重的证券欺诈行为之一,从来都是各国监管的重点;欺诈发行严重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证监会保持高压态势;欺诈发行违法行为复杂、持续时间长,违法行为主体、中介机构需要依法承担责任。证监会将严格追究推动落实案件责任人应当承担的刑事、民事责任。

  邓舸表示,证监会对欣泰电气、新华会计师事务所立案调查,对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初步启动调查程序,并转入立案调查程序,并对相关律师事务所启动立案调查程序。

  邓舸称,证监会一旦确定欣泰电气欺诈发行,相关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将对欣泰电气及相关中介机构作出行政处罚。一旦认定欺诈并作出行政处罚,深圳交易所将依法履行退市工作,启动欣泰电气退市程序。

  邓舸强调,相关部门要多措并举,,多元化解,保护投资者合法维权。按照依法监管、从严监管的要求,促进资本是健康发展。欣泰电气有关案件查处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证监会系统行政处罚工作会议在上海举行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17日表示:证监会系统行政处罚工作会议暨业务培训班在上海举行。

  证监会副主席姜洋表示,证监会系统行政处罚工作要改变过去重业务轻党建情况,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依照依法全面从严监管的要求,积极有效履职,筑牢防线。把执法权力关进笼子,坚持处罚工作和党建工作同步落实。紧扣监管执法行政大局。

  姜洋介绍,2016年1-5月,证监会公布行政处罚案件100件,为去年的同期的2.25倍,罚款为去年同期67.5倍,有效震慑了资本市场违法犯罪。

  姜洋对行政处罚提出了五点要求:包括要统一思想。要有责任意识和担当。要有全局观。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等。(证券时报网)

  证监会:深港通在准备就绪后今年内择机开通
  对于深港通的进展情况,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17日表示,境内交易所和香港交易所建立交易机制,有利于内地市场改革,目前两地证券监管部门正在紧密沟通,深交所、港交所也正在密切合作,待监管规则和技术准备就绪后,今年内择机开通。(证券时报网)

  证监会对四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17日表示,证监会对四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其中,三宗为操纵市场案,一宗为内幕交易案。

  邓舸指出,上述行为破坏了市场秩序,证监会将按照依法从严的原则,对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保持资本市场长期健康规范发展。(证券时报网)

  证监会:每个季度公开一次首发企业终止审查名单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17日表示,证监会将建立终止审查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每个季度公开一次首发企业终止审查名单,并公开审核中关注的问题情况。(证券时报网)

  证监会:坚决把不符合发行条件企业挡在IPO之外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17日表示,证监会主要关注首发企业是否存在带病申报的情况,坚决把不符合发行条件的企业挡在IPO之外,特别是对信披存在重大瑕疵的,不主动撤回事情,依然带病申报,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证监会将严肃处理。

  邓舸指出,发行人是申报的第一责任人,要自觉克服投机和侥幸行李,配合中介机构的尽职调查,确保信披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应依法尽职调查,恪守勤勉专业精神,谨慎发表保荐意见,以充分理由确信符合法律和信披要求,保荐机构也需持续关注发行人的发行条件变化,一旦不符合发行条件,需及时撤回材料;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应独立发表审核意见。(证券时报网)

  证监会:在审首发企业撤回申请主要存在四方面问题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17日表示,在审首发企业主动撤回申请,主要原因在于,一是发行人和保荐机构对发行条件存在偏差,通过审核沟通意识到自身不符合发行条件;二是申报时符合发行条件,但随着市场变化不再符合条件;三是对企业战略作出了调整;四是少数企业保荐机构急于先上报先排队,存在影响发行的问题,在审核过程中问题暴露。

  邓舸指出,上述前三种情况申请终止审查,是企业正常的商业行为和商业权利,但是对于第四种情况,如果企业在申报时通过粉饰财务报表意图上市,导致信披不准确乃至欺诈发行,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因为主动撤回并不意味着不履行法律责任。(证券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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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监会:17家首发企业因主动撤回申请被终止审查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17日表示,证监会将公布今年1-5月份的发行人主动撤回的17家终止审查首发企业名单,这是落实依法监管、从严监管、全面监管要求的重要工作举措。

  邓舸表示,本次公布的17家终止审查,其中审核中关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股东受让资金来源不清;二是收入利润与同行业变化不一致且披露理由不充分;三是报告期利润大幅;四是资金往来行为披露不完整;五是数据出现差错。(证券时报网)

  证监会:对忽悠式重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17日表示,证监会就《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邓舸表示,办法将炒作尾壳、垃圾壳的空间大幅压缩,提高了借壳门槛和卖壳成本,缓解退市难的局面,有利于僵尸企业的清理,促进上市公司优胜劣汰,同时,证监会将结合并购重组信披的特点,加强事中事后,对忽悠式重组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厉打击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证券时报网)

  证监会就公募基金中基金公开征求意见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17日表示:为了进一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起草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第二号--基金中的基金公开征求意见稿。

  邓舸称,基金中的基金是指以基金为主要投资标的的证券投资基金。近年来,基金中基金发展较快,是一个比较成熟的产品,有利于拓宽基金投资范围,进一步壮大机构投资者队伍。征求意见稿对包括十二条内容,包括基金中基金定义,分散投资,基金大会,基金投资等。
  证监会:抑制投机炒壳 取消重组上市配套融资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17日表示,证监会就《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之前的办法在2014年11月修改过一次,进一步规范重组上市行为,即借壳上市,此前的修改关于资本市场并购重组的政策精神,放松管制,加强监管的理念,对于规范重组行为发挥作用,但是,市场不断对监管机制提出挑战,特别是股市异常波动出现了一些问题。

  邓舸指出,本次修订旨在给炒壳降温,继续支持通过并购重组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在加强信披、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护投资者权益等方面做出修改。

  五个条款三方面内容,一是完善关于重组上市的认定标准,扎紧制度篱笆,参考香港成熟经验,细化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的标准,完善购买资产规模的标准,明确首次累积原则期限。

  二是完善重组的配套监管,抑制投机炒壳,取消重组上市的配套融资,提高对重组方的实力要求,遏制短期投机和概念炒作,上市公司原有控股股东和新进的股东公开承诺股份锁定36个月,其他新进入股东锁定期从原来的12个月延长到24个月,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近三年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在近一年内被交易所公开谴责的,不得卖壳。

  三是强化了独立财务顾问、资产评估等机构在重组中的责任。(证券时报网)

  证监会:券商风控办法主要修订六方面内容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17日表示,修订后的证券公司风险指标控制管理办法,一方面在维持总体框架不变基础上,对行业规则进行调整;另一方面结合行业发展新形势,改进资本计算公式,完善杠杆率指标,明确逆周期调整机制。

  主要修订内容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修改净资本、风险资本计算方式。调整后的净资本和风险资本准备更符合各方需要,指标不具有历史可比性。

  二是完善杠杆率指标,提高风险覆盖完备性,优化为一个风险杠杆率指标。

  三是优化流动性将控制表,强化资产负债的期限匹配。

  四是完善单一业务风控指标,提升指标针对性。

  五是明确逆周期调节机制,提升风向控制有效性。

  六是强化全面风险管理要求,提升风险管理水平。(证券时报网)

  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征意 规范借壳上市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17日表示,证监会就《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重点是进一步规范市场俗称的借壳上市,下称重组上市。(证券时报网)

作者:中立达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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