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为何能够让法院判决成为“白条”?

日期:2016-07-08 / 人气: / 来源:本站

   河南省濮阳市两个由业主集资建成的市场,在补偿协议未达成一致前,被当地政府拆除,一夜之间夷为平地,而原址开发的高档小区早已经有人入住。多位业主将濮阳市政府告上法庭,业主三次胜诉,濮阳市政府三次败诉。可是,让人意外的是,判决书生效至今近一年,濮阳市政府既不上诉又不执行,让法院判决书成了“白条”。


   中国之声《新闻纵横》对此事进行了报道,再次让人意外的是,濮阳市政府立即转变了态度。在节目播出两个小时之后的6月21日晚上十点,濮阳市政府新闻办给记者发了一份关于此事的书面回复,里面写道:市政府正在依照法律规定和法院判决,积极补正政府内部审批程序,重新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回复还表示,要与业主做好沟通协调,完成补偿协议的后续工作。


   为何差距如此之大?法院三次判决,濮阳市政府理都不理,颇有一副“我就不理、你能把我怎么样”的架式。可是,全国性的媒体一经报道,濮阳市政府马上变了脸,甚至连夜进行回复,看来是当作急事在办。语气也好得多,表示我们承担责任,我们重新补偿,我们马上与业主沟通,表现出“一切都好说”的态度。


   前后态度为何有如此天壤之别?是什么因素促使濮阳市政府来了一个180度向后转?原因恐怕只有一个,那就是怕丢乌纱帽。有人问,难道他们原来不怕丢乌纱帽吗?我说,原来不怕,现在害怕。原来不怕,是因为业主告来告去,并没有超出濮阳这个地界。按照我的地盘我作主的习惯,断定胜诉的业主拿政府没有办法,断定作出判决的法院也不能把政府怎么样。现在害怕,是因为事情超出了濮阳这个地界,弄得天下人都知道了,河南有一个濮阳市政府就是不执行法院判决。这个坏名声大了去了不要紧,要紧的是,此事不仅让上级知道了,也让中央知道了,一旦问起责来,后果不是说着玩的。按照依法治国的部署,,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违法决策的官员,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官员,那是要给处分的,还有可能被摘掉头上的乌纱帽。到了这个时候,濮阳市政府的官员岂能还是过去那样的淡定。于是,在上级还没有启动问责程序的情况下,立即改正错误,至少落得个已经改正的事实,即使再给处分,也不会那么重。


   由此可以看见,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是多么的阻力重重,在许多地方并不落实。一些官员还是认为自己是当地的老大,行政权力高于法院判决,既不把老百姓的利益当成一回事,也不把法院的判决放在眼里,表现出极度的傲慢。如果没有具体案件的推动,没有上级机关的督促,没有全国性舆论的监督,这些官员将一如既往地按照自己的习惯行事,什么法律,什么规矩,都是放在眼里。即使在各种督促之下,一些官员承诺依法办事也很是勉强,甚至是在兑现承诺方面留有尾巴。濮阳市政府连夜给出的回复就是这样。回复中说,“两个市场始因年久失修,基础设施严重老化,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市政府决定依法启动两个市场改造工程。当时95%以上的业主陆续与市政府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但仍有极少部分业主迟迟不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为加快项目进度,市政府对不签订协议的业主下达了征收补偿决定书。而后,依法收回了两个市场国有土地使用权。但是,在征收补偿过程中,也存在拆除未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缺乏房屋价值评估等程序违法问题。”


   回复说来说去,还是认为政府是依法进行改造、依法收回国有土地。既然是这也依法,那也依法,为何还败诉了呢?这不是自相矛盾吗。之所以如此自相矛盾,不过强词夺理,还是口服心不服,还是在怪极少部分业主不配合政府工作,不签订补偿协议。按照他们的逻辑,如果当初极少部分业主服从了他们的淫威,也签订了补偿协议,哪有现在这档子事,濮阳市政府的违法行为也就成为了“合法”行为,濮阳市政府也就不会在全国人民面前丢脸了。由此看来,濮阳市政府官员在此事之上,虽然口头上承诺尊重并执行法院判决,但心里还是很不服气,还是不认为自己有错。只是全国人民都知道了,上级机关也知道了,不得不执行法院判决而已,所以显然非常勉强。


   王歧山说,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执纪是这样,执法也是这样。对于那些我行我素、就是不依法办事的官员,还得启动问责程序,是谁的责任就是谁的责任,该给什么处分就给什么处分。党纪处分条例里面有相应的规定,依照规定执行即可。当初是哪些官员作出违法征收决定的?查一查记录就知道,按规追责即可。现在是哪些官员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查一查岗位职责就知道,按规处分即可。此事已经有了法院判决。法院判决不仅应该成为政府纠正错误的依据,也是对官员进行追责的依据。如果又不追责,濮阳市政府下次还会这么办,其他地方的政府也是这么办,那么,中国的法律尊严还真的没有地方去找。(闲散一石)

作者:中立达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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