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25个高级人民法院开通辖区法院12368诉讼服务

日期:2016-07-05 / 人气: / 来源:本站

中国网4月12日讯(记者 肖冰)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对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多元的司法需求、适应社会的变化,具有重要意义。为此,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在进行第三方评估过程中,结合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对全国法院的信息化建设情况进行评测。今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与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联合在京发布了“国家智库报告”《中国法院信息化第三方评估报告》,这是全国首部关于法院信息化的第三方评估报告。评估报告认为,在信息技术的支持下,,全国法院开辟了司法为民的新领域和新窗口,有助于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

报告指出,近年来,人民法院信息化立足于司法便民服务,取得了“多点式”、“跨越式”的进步。截至2015年11月,地方法院建设讼服务中心1740个,开通讼服务网841个。不少地方通过诉讼服务网可以实现网上立案、案件查询、电子送达、网上阅卷、监督建议等功能,当事人可以在线提交各种材料,诉讼参与人可以登录查询案件进展信息。诉讼服务网还以短信、微信、微博等方式及时向案件当事人、代理人和辩护人推送案件的流程节点信息。法院信息化的发展搭建起了法院、法官与人民群众之间沟通的桥梁,为向群众提供质量高、花费少的诉讼服务奠定了扎实的技术基础,特别是减轻了偏远地区当事人往返法院的讼累,尽量做到让群众少跑路、少花钱、少受累。

评估报告指出,人民法院信息化以大力推进建设12368平台为抓手,着力解决当事人普遍反应的法官人难见、门难进的实际困难。全国25个高级人民法院开通辖区法院12368诉讼服务系统,通过电话语音形式为当事人提供司法服务,其后又延伸到为公众提供诸如咨询等服务。12368诉讼服务平台是集诉讼咨询、案件查询、信访投诉、联系法官等多项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诉讼便民服务平台。12368诉讼服务平台的建成,在缓解法官的压力、帮助诉讼人了解案件进程、为公众提供司法服务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如浙江省的12368司法服务热线集诉讼咨询、案件查询、信访投诉、联系法官等多项功能于一体,实行全省三级法院“一号对外、分级部署、各院联动、限时办理”的工作机制。法院有专门的热线坐席员,负责接听处理人民群众的来电。

评估报告显示,人民法院通过信息化还畅通了利益诉求和意见表达渠道。涉法涉诉信访在信访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为了方便公众表达意见,2014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开通了网上申诉信访平台,受理属于依法处理的案件,包括当事人对刑事、行政、国家赔偿案件的生效判决、裁定、决定不服,已向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且高级人民法院已作出书面复查(审查)或再审结论的案件,以及请求督促执行法院尽快执行的、请求纠正执行行为的申诉信访案件。平台采取外网受理、内网办理、外网答复的模式,当事人填写申诉信访信息,提交相应材料,完成网上申诉信访。提交成功后,当事人可以随时查询申诉信访办理进程和反馈结果。

评估报告显示,人民法院法院通过信息化建设,将“法律服务送到家门口”。随着法院信息化水平的逐渐提升,各级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采取打造流动法庭车方式等,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流动法庭车是法院专门为人民法庭定的制巡回审判用车,其本质上是一个具有移动性、配有高科技装备的数字法庭,目的是方便边远地区公众诉讼、就地开庭审理、调解邻里纠纷、接受法律咨询、开展法制宣传。流动法庭车极大地拓展了法庭工作空间,延伸了司法治理的杠杆。流动法庭车配置有:警灯警报及音响宣传系统;电源系统,提供外接式电接口、UPS不间断电源、车载逆变电源,保证了法庭审判车不会因为供电不足而影响审判工作的正常进行;现场录像的录取和传送系统;审判工作桌;等等。

评估报告认为,法院信息化建设缩短了法院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距离。新媒体是近年来法院创新公众沟通的新方式和新渠道。各地法院利用手机APP、微博、微信、微视等新媒体即时互动、实时参与的优势,使当事人和法院之间实现即时互动,按需获取信息,随时参与沟通。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创新司法便民利民措施,进一步节约司法成本,人民群众可以更加真切地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实现法院与公众“微”距离。

作者:中立达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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