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闻网访谈

日期:2016-10-12 / 人气: / 来源:本站

主持人:各位网友,下午好,这里是德州新闻网《优化发展环境我先行》在线访谈,我是主持人张慧。今天做客我们演播室的嘉宾是德州市物价局局长、党组书记于喆。于局长您好,首先请您给网友打一个招呼。
嘉宾: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好!很快乐能有这样一个机会,通过德州新闻网与广大网友进行交流。借此机会,向关怀、关注和支持物价工作的广大网友表示衷心的感谢!
主持人:物价问题与咱们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作为调控物价、监督市场价格正常运行的主管部门,市物价局在稳定生产、监控物价方面履行着义不容辞的责任。于局长,物价局具体都承担哪些方面的职能?
嘉宾:市物价局是市政府主管价格和收费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制定和调整重要商品的价格,核定和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部分经营服务性收费的标准;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受理价格举报和投诉,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纪案件;开展价格公共服务,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优化发展环境等方面的工作任务。
物价问题涉及民生,影响稳定,关系全局。做好物价工作,是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途径。
主持人:于局长,您刚才也说到,物价工作是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途径,咱们在全市优化发展环境方面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那您能不能给我们谈一下物价局做了哪些方面的工作?
嘉宾:收费问题关系各行各业、涉及千家万户,它不仅是经济问题、民生问题,也是社会问题、政治问题,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和群众切身利益。市物价局在加强收费管理、优化发展环境方面下了很大功夫,在管理的方式方法上也进行了一些创新,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由于涉及部门、单位利益等诸多因素,一些变相收费、隐形收费仍大量存在,乱收费治理整顿工作十分繁重。我们在调研中也发现了不少问题,乱收费花样很多,归类总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存在只收费不服务、多收费少服务问题。二是存在中介服务收费不规范问题。三是存在多项目、多头绪收费问题。四是存在随意收费、人情收费现象。五是存在收费透明度不高、不规范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今年年初,市物价局成立了清理整顿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组,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逐项进行了重点审查和重新梳理,依法取消了部分收费项目,对依法保留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进行了全面规范。截止4月底,市直68个单位依法保留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已在“中国德州”门户网和“德州物价网”上进行了公示,每个单位的具体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对象都清晰可见。实行公示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是合法的;公示中没有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就是违法违规收费。对于违法违规的收费项目,企业和群众都有权拒交,也可以随时拨打我们的12358价格举报电话。我们进行检查核实后,将对这种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查处,并给举报者一个满意的答复。
如果网友朋友们想知道哪些收费是合法收费,或者想了解一些具体的收费情况,可登录“中国德州”门户网和“德州物价网”进行查询。
主持人:看来物价部门在优化发展环境中确实做了不少工作,也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那么,于局长,在今后一段时间,物价部门在优化发展环境、建设幸福德州方面将开展哪些工作?
嘉宾:物价部门作为政府的经济监管部门,在优化发展环境、建设幸福德州方面责任重大,也责无旁贷。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市物价局将以“打造全省行政事业领域和垄断经营领域较低收费平台”为目标,大力开展清费治乱、价格矛盾疏导、价费监督检查等工作,深化涉企收费改革,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
具体目标为:对行政事业、中介机构收费进行全面的清理、整顿和规范,凡无法律法规依据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取消;对保留的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通过政府网站和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布。在市级继续实行“涉企收费执收证”制度;在县市区全面推行涉企收费“一费制”改革,由执收部门到企业收费改为企业定期、定点、定额统一缴纳。结合物价工作职能,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规范收费政策,打造“阳光收费”平台。首先,深入开展清理整顿后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追踪工作,及时纠正和查处各类违规收费问题。其次,继续落实收费减免政策。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明确取消、降低和免征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及时注销和变更相关单位的《收费许可证》。第三,从严从低审核审批收费标准。对省物价局委托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从严从快审批;对符合规定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从低慎重审批。对不符合价格收费政策的,坚决不予受理。第四,积极开展收费年审工作。对不符合国家规定、不符合德州实际、不符合发展原则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予以取消、分离、暂停和降低标准;对年审中发现的违法违规收费问题及时纠正、及时整顿。
二是适度疏导价格矛盾,优化企业运行成本。配合上级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深入推进水、热、气、电、油、煤、医药、环保等价格改革,适时调整价格标准,适度疏导较为突出的价格矛盾,把握好调整的时机、幅度和频次,尽量不集中摊高企业成本,促进企业成本合理优化。努力做好定调价项目的成本监审工作,准确把握成本情况,杜绝定调价项目计入虚假成本,防止暴利存在。
三是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着重对涉企收费单位的收费行为进行专项检查,严厉查处不执行相关收费政策的不法行为。对中介机构和行业协会进行专项清理检查,重点查处行政部门和垄断行业利用行政职权或垄断地位所进行的转移收费、搭车收费、指定服务收费、强制服务收费等行为。按照上级部署,适时开展商业银行收费专项检查,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积极开展进出口环节和流通领域的收费检查,降低企业的交易成本。加大对价格、收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优化企业的经营环境。
四是深化社会和舆论监督,创造宽松的价费环境。在确保12358价格举报电话24小时畅通的基础上,广泛借助12345市民热线、承诺热线的投诉作用,加强社会和群众监督,及时受理并严肃查处各类价格举报投诉案件,力争办结率100%,企业和群众满意率98%以上。充分发挥新闻媒体、政府网站、系统内报刊的舆论宣传作用,强化价格和收费法规政策宣传力度,及时发布收费标准、价格信息。邀请新闻媒体参加企业关注、群众关怀的价格和收费违规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联合曝光一批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价费违规案件,为企业发展创造宽松的价费环境。
五是继续开展涉企、涉农价格服务,帮助企业和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继续落实晶华集团直购电价格优惠政策,每年可为企业节省电费3000多万元。积极落实夏津华纺集团用电价格优惠扶持政策。积极为规模以上企业提供价格咨询、价格抵押贷款认证服务,为小微企业提供各类价格援助服务。广泛参与“两区同建”中地上附着物拆迁的价格认证工作,努力助推新农村建设。
主持人:谢谢于局长给我们的介绍,优化发展环境、再造德州发展新优势是我市当前重要的一项工作。围绕这项工作,物价局在稳定物价、保障社会稳定健康发展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在我们交流的过程中,实际上网上的讨论也是非常的热烈。很多的网友纷纷给您留言,我们来具体看一下。网友提问:您好,我想开个餐饮店,想咨询一下,去工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需要交多少钱呀?
嘉宾:这位朋友,现在开店,你还真的赶上了个好机会。现在,工商注册登记费可以免交了。2012年底,国家财政部、发改委取消和免征了一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中取消的15项、免征的15项。工商注册登记费就属于免征项目,免征期限为2013年1月至2014年12月。祝愿你早日开张,买卖兴隆。
主持人:网友提问,今年年初,全市驾校纷纷涨价,有的甚至一下子涨了1000多,现在考个驾照需要我一个半月的工资。我想咨询一下,驾校涨价合不合理?
嘉宾:我市现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收费标准是今年3月底重新调整制定的, 4月1日开始执行。按照新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培训费标准执行省制定的基准价格,以基本车型C1为例,培训费为2600元/人·期,上下浮动幅度为30%,即培训费最高不超过3380元。
新规定还要求,除国家统一规定的培训教材可按定价另行收取外,培训机构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押金和其他费用。
对考试不合格学员继续培训的,培训费按培训学时收费标准的80%计收;对中途退学的,应当按照实际培训学时和相应标准扣除培训费后如数退还。
对于年初驾校比较集中乱涨价的问题,市物价局已经对相关驾校进行了查处,责令其退还了多收的费用。
主持人:网友提问,我们家最近开始数字电视整转了,需要我们补交一些费用,这些收费合理吗?
嘉宾:当前,我市数字电视整转工作已经开始。前段时间,我局按照有关要求,对数字电视的运营成本进行了监审,根据成本监审结果及周边地市的收费水平,确定我市城区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标准为:居民和非居民用户的第一终端为25元/月.机,比模拟信号增加了12元,第二终端(含)以上6元/月.机。总体看,我市的这一收费标准处于全省较低水平,其他市第一终端收费多为26元,第二终端收费多在7元以上。
整转期间,有线数字电视用户第一终端所使用的机顶盒及IC卡由数字电视公司统一配置,用户免费使用。用户使用第二台(含)以上机顶盒及IC卡的,由用户自行购买。用户因损坏、丢失而申请补领数字电视机顶盒IC卡的,按每卡40元的标准收取IC卡工本费。
整体转换的区域对特殊人群予以照顾,其中对城镇低保家庭、特困职工家庭、烈士家属、伤残军人、老红军及其遗孀,收视维护费优惠标准为每台为18元/月;对家庭成员中有2人以上残疾人或至少有1名视力或听力残疾人的家庭,优惠标准为每台13元/月。享受优惠的用户,可为其免费提供第一终端的数字电视机顶盒及IC卡。
已实行整体转换的小区,对暂不愿参与整转的用户,不得强制入网,保留中央一台等6套模拟电视频道,供用户免费收看。
实行整转的小区,收看由模拟信号转为数字信号的用户,补交一部分费用是合理的。
主持人:网友提问,你好!我是一位大货车司机,常年给建筑工地拉活,前不久发生了交通事故,自己的车坏了,也撞坏了别人的车。交警队说要做车辆价格损失鉴定,听说还要交一部分费用。我家里经济条件不好,为了买这辆大货车还拉了一屁股债。想请示一下领导,你们物价局能不能光给我们做价格鉴定,不收费用啊?
嘉宾:对你的遭遇,我首先表示同情,希望你尽快康复。听了你介绍的情况,我看可以办理价格鉴证援助,我们物价部门给你鉴定双方损失,不向你们收取任何费用。物价部门有个规定: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丧失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老年人、残疾人,包括当事人确实经济困难的,可以申请价格鉴证援助。你可以到当地居委会或村委会开具一份证明,然后到当地物价局填写一份价格鉴证援助申请表,经审批后,可以根据你的具体情况减免价格鉴证费用。
主持人:网友提问,你好!我是一名出租车司机,我们出租车行业比较关怀出租车价格问题,听说一些地方提高了价格标准,我想问一下,咱们德州的出租车运价是否也要调整啊?
嘉宾:这个问题不只是出租车司机比较关怀,很多人也都很关注。在这里,我把市物价局的有关工作情况,向您简要介绍一下。根据市政府的实施意见,市物价局按照统筹兼顾各方利益和依法行政的原则,正式启动了我市中心城区出租车运价调整程序。程序大致分五个阶段:即市场调研阶段、成本监审阶段、拟定方案报审阶段、价格调整听证阶段、公布阶段。
目前,我们已经着手开展市场调研工作。我市出租车运价最终如何确定,还要看市场调研和成本监审的结果。
主持人:网友提问,你好!我是一家粮食加工企业的财务负责人,平时缴纳电费时常遇到峰谷电价问题,能不能给介绍一下峰谷电价政策到底是怎么回事?
嘉宾:峰谷电价实际上就是鼓励用电单位避开用电高峰、多在平段或谷段用电的政策,是一种鼓励用电均衡的政策。按照规定,除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部队、学校、医院、幼儿园、自来水、煤气、市政、农业生产和居民生活用电外的所有用电,均实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峰谷分时电价时段的划分为:
高峰时段:8:30-11:30, 18:00-23:00,低谷时段:23:00-7:00,其余时段为平时段。
高峰、低谷时段电价按基础电价上下浮动60%,平段执行基础电价。
另外,还将每日高峰时段中10:30-11:30、19:00-21:00两个时段划分为尖峰时段,尖峰时段电价按基础电价上浮70%。
这位朋友,如果你们能够科学安排生产、合理利用峰谷电价政策,每年可以为企业节省一大笔电费支出。
主持人:网友提问,你好!前段时间网上流传天然气价格要上涨,引起市民的高度关注,有些地方出现抢购现象,请问我市天然气价格是什么情况?以后会不会涨价啊?
嘉宾:你说的这种现象确实存在,我市也出现不同程度的市民抢购现象。下面,我把我市天然气有关情况给您简单介绍一下:
一是当前我市各类天然气价格总体处于相对偏低水平。我市民用天然气价格现为2元/m³,是1996年制定;2010年,非居民天然气价格调整为2.9元/m³,车用天然气价格调整为3.8元/m³。但同省内其他市相比,我市居民用气和非居民用气价格总体仍处于较低水平
二是近年来上游气源涨价因素导致天然气成本上升、企业经营亏损。国家发改委自2001年至2012年共6次提高上游气源价格,累计增加0.5022元/m³,现在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已达到1.73元/m³,加上运营成本,我市民用天然气价格近年来已呈倒挂状态。受民用气价格倒挂影响,中心城区燃气企业一直以工业、商业和车用燃气三方面的微利来补贴居民供气造成的亏损。
三是近期上游限气因素导致天然气价格矛盾更加突出。自2013年5月以来,中石油管道销售公司大幅下调我市天然气供应计划,造成燃气供应不足、缺口较大。面对严峻形势,我市不得不采取“保民用、保公用、限汽车加气”的应急方案,使得我市本已呈倒挂状态的民用燃气价格矛盾更加突出。
目前,我们正在按照物价部门的职责权限,就天然气价格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今后,会对天然气价格做出适时、适当的调整。
主持人:网友提问,我是某小区居民,前一段时间,我买了地下停车位,最近,物业公司让我缴纳停车服务费。请问于局长,我缴纳了物业费,还要再交停车服务费,这合理吗?
嘉宾:根据《山东省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住宅物业服务费中不包含停车服务费。
这个《办法》对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成本做了明确说明,其中包括: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物业公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检测费用;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安全防范费用;办公费用;物业服务企业的固定资产折旧;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停车服务费不在其中。
《办法》的第十五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共有车库内的车位使用人应当交纳停车服务费。停车服务费包括车库、车位的设施设备运行及维护、保洁、秩序维护、购买公众责任保险等发生的费用。
所以,你虽然缴纳了物业费,还应缴纳停车服务费。
主持人:网友提问,我是一名心脏病患者,在医院里买了一种治疗冠心病的药品,感觉价格挺贵,后来转了几家零售药店,看到与这种药品名称、规格和生产厂家都一样的药品,价格却不一样,悬殊不少。请问于局长,这是怎么回事啊?是否符合政策规定?
嘉宾:关于同一厂家、同一型号、同一名称的药品,在医院和药店不同价格的问题,我们接到的投诉很多。借这个机会,我向您和在线网友们做一下解释。在药品价格政策方面,国家和省相关的规定是: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经营的药品,以实际购进价格为基础顺加15%的差价率作价;按上述作价办法核定的药品零售价格超过政府规定的最高零售价格标准的,应执行政府规定的药品最高零售价格。各类性质的医疗机构(包括零售药店)经营的中药饮片和中草药,以实际购进价格为基础,顺加不超过25%的加价率作价。城市社区设置的医疗机构(包括门诊部、诊所等),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派出单位的,其销售的药品应按上述作价原则制定药品零售价格;其他城市社区医院销售的药品,属政府定价的品种,其零售价格不得超过政府规定的最高零售价格。营利性医疗机构及社会零售药店经营的属政府定价的药品,其零售价格不得超过政府规定的最高零售价格。
如果医疗机构销售的药品差价率不超过15%、中药饮片和中草药不超过25%,零售药店销售的药品不超出政府规定的最高零售价格,都是符合政策规定的。因为药品进价渠道不同、加价幅度不同,所以造成同一厂家、同一型号、同一名称的药品,在医院和药店出现不同价格的问题。
主持人:网友提问,你好!我是一位在校大学生,我们那个村正准备拆迁,说是两区同建,听说由物价部门搞价格评估。请问你们是怎样对房子、庄稼、树木什么的进行评估的?评估的标准和依据是什么?
嘉宾:在两区同建中,物价部门担负着拆迁户的房子、庄稼、树木等地上附着物的价格认证工作。我们在接受当地政府的委托后,会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到搬迁村挨家挨户进行实地堪察,对涉及的房屋、苗木等进行精确测量勘验,并按照价格认证程序科学、客观、公正地进行认证评估。房屋拆迁赔偿是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制定的标准进行价格评估的。截至目前,全市物价系统已经为18600多户农民的拆迁房屋进行了价格认证评估,都是严格按照价格评估标准进行的,未出现一起群众复议或上访事件,赢得了乡镇政府和拆迁群众“两欢迎、两支持、两满意”的好成绩。
主持人:网友提问,我是德城区某小区沿街门市房的业主,最近小区物业公司要求我们缴纳物业费。请问于局长,小区沿街门市房是否应当缴纳物业费?如果该缴的话,该缴多少啊?
嘉宾:前段时间,市物价局联合市住建部门联合制定了新的《德州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将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办法》中对非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定价权限进行了界定,非普通住宅物业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门市房是经营性用房,属于非住宅类,物业服务费也属于市场调节价范围。
您咨询的门市房是否该缴纳物业费问题,按照我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如果物业企业为你提供了物业服务,就应当缴纳物业费。物业费标准可根据物业企业为你提供的服务内容、服务成本,由双方合同约定。
主持人:网友提问,我想贷款买房,需要去房管局开无房证明,听朋友说,去年开无房证明时交了100元,我想咨询一下现在的收费标准是多少?
嘉宾:今年3月,省物价局对房屋档案利用收费有关问题进行了规范,明确了具体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房屋档案查询费:个人查询产权产籍档案每档次10元;单位每档次30元。
出具产权产籍档案证明材料费(包括查询费):个人每档次20元;单位每档次50元。执行国家限购政策,个人购买商品房(包括二手房)需出具无房证明(包括证明缴纳契税、办理银行贷款)的,每档次20元。出具办理户籍迁移的产权备案证明每份10元。
复制档案工本费:复印文字档案材料的,A4纸每张0.50元。复印档案图片、图纸资料每张2元。
省物价局还规定:对因落实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等需要以家庭为单位的住房查询,不得按人数或房屋套数、房屋登记信息条数等拆分为多份证明分别收费。一次性出具无房证明用于购房、缴纳契税、办理银行贷款证明的,只收取一次证明费用;对城市低保户、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出具房产证明的,不得收取费用。
主持人:网友提问,现在停车场乱收费问题比较严重,也比较混乱,收多少钱的也有。听说你们物价局制定了一个新的停车收费管理办法,不知有哪些具体规定?
嘉宾:近年来,我市经济发展迅速,机动车保有量与日俱增,但也带来一些问题,如停车难、收费乱等现象时有发生。随着消费者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对停车收费问题的举报也日益增多,主要是收费标准不统一、收费标准不公示、管理不规范、使用票据不规范等问题。针对这种状况,前段时间,市物价局联合公安、城管等部门制定了《德州市城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这个《办法》区别不同情况,对停车收费分别实行了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两种定价形式。
实行政府定价的包括:车站、旅游景点等具有自然垄断性质的停车场;利用城市道路、公共场地设置的停车位;因交通肇事、事故或违章停车等原因被公安、交管或城管部门强制拖拽到指定机动车停车场的车辆停放服务;因超限、超载等原因被交管、城管部门依法扣押在指定机动车停车场的车辆停放服务;大型集贸市场、专业批发市场设立的配套停车场;其他政府投资(如医院、学校、博物馆、图书馆、青少年宫、文化宫等)的公益单位或机关事业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建设的经营性停车场。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包括:非垄断经营性质的车辆停放服务收费,如商城、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写字楼等建筑物的配套停车场停放服务等。
实行政府定价的机动车停车场,不同的停车场类别、不同的车型以及室内室外停车,其收费标准各不相同。以小型车在一类停车场的室外停车为例:停车时间不足30分钟(含)免费;不超过5小时(含)的按次收费,每次2元;超过5小时不超12小时(含)的按每小时1元递增,即停满12小时为9元;超过12小时的按天收费,每天10元。不能计时的按次收费。
实行包月、包年停车服务计费的,在不超过同类车型按天收费标准的前提下由双方约定具体标准。
实行政府定价的其他停车场收费标准为:两轮摩托车,机动、电动三轮车,电动车、变速自行车不超过12小时按次收费,每次1元;超过12小时按天收费,每天3元。不能计时的按次收费。其他自行车不超过12小时按次收费,每次0.5元;超过12小时按天收费,每天2元。不能计时的按次收费。
这位网友,现在了解了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后,就能按规定标准明明白白缴费了。
主持人:网友提问,我经营着一家农机专业合作社,听说国家出台了免征小型微型企业的一部分收费项目,我想了解一下像我这种情况属于免征的对象吗?
嘉宾:为切实减轻小型微型企业负担,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2011年,国家和省相继出台了免征小型微型企业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从2012年1月1日起,对我省区域内的小型微型企业免征有关部门的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免征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31日。
一是免征了17项中央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中包括工商部门的企业注册登记费、税务部门的税务发票工本费、海关部门的海关监管手续费、质检部门的签发一般原产地证书费、一般原产地证工本费、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工本费,国土资源部门的土地登记费,农业部门的农机监理费、《进口兽药许可证》审批费,以及商务、贸促会、旅游部门的证照费。
二是免征了2项省级批准设立的工商部门的著名商标评审费、公告费和交通部门的证书工本费。
三是对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确认,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的规定执行。对于农、林、牧、渔行业划型标准为: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请您根据自己的经营情况确定规模类型,如果年营业收入在500万元以下,就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可以免征农机监理费以及拖拉机号牌、拖拉机行驶证、登记证、驾驶证、安全技术检验、驾驶许可考试等费用。
主持人: 好的,感谢于局长给网友们的解答,也感谢网友们的热心参与。由于时间的关系,我们今天的访谈已经接近尾声。在访谈的最后,我们请于局长再给我们网友们总结几句。
嘉宾:感谢各位网友的提问和支持,同时也非常感谢德州新闻网,给我们提供这次和广大网友交流的机会。物价问题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是广大群众关怀、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今后,我们物价部门将更好地通过德州新闻网等网络媒体与广大网友进行沟通交流,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为维护物价稳定、建设幸福德州作出更大的贡献。
主持人:再次感于局长在线和网友交流,也感谢网友们的参与。好的,今天的访谈就到这里,我是张慧,明天同一时间再见。

作者:中立达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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