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环保法施行一年后“长出牙齿”

日期:2016-09-25 / 人气: / 来源:本站

慧聪涂料网讯: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自2015年1月1日开始施行以来,既令人充满期待,也让人们感受到了“最严格制度”的威力;既遭遇了“法外执法”的责难,也背负了加大经济下行压力的骂名。

如何理性看待这部法律及其实施的效果?近日,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驻会副主任、中国环境资源法研究会副会长吕忠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这部法律“长出了牙齿”,突破了“为城市立法、为企业立法、为污染立法”的窠臼,确立了“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推动建立基于环境承载能力的绿色发展模式,建立多元共治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完善了生态环境保护与环境污染防治的制度体系,增加了环境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制度,强化了政府、企业、公民的义务与责任。

 立法先行

    制度的“笼子”日益细密

回顾历史,我国从1979年就开始环境立法,迄今已有30多部法律,但种种事实表明,环境法的作用并没有得到很好发挥。

吕忠梅直言,人们承受着空气污染的“心肺之患”、水污染的“心腹之患”、食品安全的“心头之患”,却没有感受到环境法的力量与权威。一些地方政府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追求GDP增长政绩,环保部门经常因“鼎力相助”而成为“有功之臣”。环保法备受诟病,被称为“没有牙齿的老虎”,环保部门甚至被戏称为“不保护环境部门”。

针对体制机制不顺、制度无法落地、实施困难等问题,新环保法通过明确政府、企业、个人的权利与义务,建立多元共治、社会参与的环境治理体制。同时,强化政府义务与责任、完善监管制度,建立官员环境保护考核、公众参与和公益诉讼制度、行政问责制度。体现了“用最严格的制度体系”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让环保法带上了“高压电”。

但由于新环保法被定位为环保领域的基础性法律,不可能规定具体的操作性内容。如何“输电”“变电”,让“高压”发挥作用,显得格外重要。

为了保证新环保法的实施,制定配套法规、规章、政策成为了首要任务。事实上,2015年的环保立法十分活跃,制定发布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85件。除了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修订后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以外,国务院和国务院办公厅、环保部、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等部门共发布了84件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此外,环保部还与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企业绿色采购指南(试行)》,向社会推荐《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推荐方法》等技术指南。这些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发布,把新环保法的“笼子”编织得更细,使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保护生态环境的理念能够真正落实。

针对法律只能规定行政问责,但党委的环境保护责任不能写入法律而被虚化的情况,中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研究了环境保护“党政同责”问题并作出决定。2015年7月以来,中办、国办陆续发布了《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等系列文件,建立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制度,,明确党政领导干部对保护生态环境“同有职责”,在违反职责时“同样承担责任”并实施“终生追责”,进一步完善了“多元共治”体制机制,制度的“笼子”更加牢固。

从理论上看,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将党内法规纳入国家法治体系,解决了“党政同责”从“事理”到“法理”、从“政策”到“法规”的问题。从制度设计上看,环境保护督察、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的编制与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之间具有内在的逻辑联系。

“理论阐述与法规安排,形成了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终身追责制度。其中,建立环保督察工作机制是抓手,为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完善领导干部目标责任考核制度、追究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奠定了基础。”吕忠梅对记者说。

严格执法

    治污的“棒子”初现威力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再细密的“笼子”,弃之不用也无异于纸上谈兵。新环保法实施后,环保部依法行使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公开约谈等多种执法权力。铁腕执法,令人振奋。

2015年,由督政约谈而兴起的“部长喊你谈话”一度成为流行语。

吕忠梅指出,尽管督政约谈只是一种‘柔性’行政行为,对责任主体以诫勉和警示为主,但随着“区域限批”“挂牌督办”“媒体披露”等“硬性”措施的跟进,环保督政约谈的“刚性”逐步显现。

2015年3月,环保部以“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为由,叫停了争执多年的金沙江小南海水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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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2月,山东省临沂市被约谈后,市政府决定对412家企业进行限期治理,57家企业停产治理,并对全市钢铁、焦化、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中未经环保审批的生产线,在取得环保部备案认可之前,一律依法停产整改,由此引发了社会及媒体高度关注,“新环保法是导致经济下行的原因,环境保护影响就业和民生”的声音响起。

面对环保拖累经济发展的指责,环保部强势回应,专门组织了对临沂的调查,结果显示:2015年1至5月,临沂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0.9亿元,增长12.8%,增幅列全省第二。污染治理不仅改善了大气环境质量,同时倒逼污染行业加快转型步伐,优化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布局。

与此同时,环保部还专门就环保和经济运行之间的关系组织了调研,通过对浙江等地的实地调查,形成了《新常态下环境保护对经济的影响分析》报告,用事实进行说话。

“新环保法赋予了环保部门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公开约谈等多种执法权力,党政同责也有了明确规定,制度的落地有赖于严格执行,更有赖于对敢于以身试法者的严肃处理。”吕忠梅说。

2015年11月,环保部通报2014年度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考核结果,点名通报流域考核不及格省份中水质得分最低、不及格控制单元覆盖全行政区的北京市朝阳区、天津市静海县等地区,对于这些被通报的地区,明确了暂停其新增主要水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行政处理。

在多部门协同执行下,党政同责制度以具体实施方式“落地”。2015年9月14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通报,对河南驻马店市平舆县委书记王兆军、县长张怀德进行诫勉谈话处理,对平舆县副县长杨荔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对平舆县环保局副局长胡超峰、平舆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副主任霍林分别给予行政降级处分。他们被处分的直接原因,是对环保部的约谈表态未能落实。平舆县领导是被追究环境责任的首个案例。随后,纪委还通报了一批同类案件。纪委监察追究,落实党政同责、同时问责,成为了新环保法实施的“重武器”。

新环保法明确规定了企业在防治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方面的主体责任。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是新环保法实施的一个“大棒”。

环保部部长陈吉宁在接受中外媒体采访时说,截至2015年年底,全国范围内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7155件,罚款数额近5.69亿元;实施查封、扣押案件4191件;实施限产、停产案件3106件。各级环保部门下达行政处罚决定9.7万份,罚款42.5亿元。全国共检查企业177余万家次,查处各类违法企业19.1万家,责令关停取缔2万家、停产3.4万家,限期改正8.9万家。移送行政拘留案件2079件,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685件。

责任编辑:姚芳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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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立达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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