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用“变卖程序” 执行实现双赢

日期:2016-09-20 / 人气: / 来源:本站

  平安广西网南宁讯(记者 魏素娟    通讯员 黄文民)让双方当事人自行寻找买家并以竞买的方式进行交易,扣押的车辆不仅快速变卖还实现了车辆最高价值。9月2日,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巧用“变卖程序”顺利执结一起案件。

 

  8月24日22时许,躲藏多日的“老赖”王某在法官劝说下,主动将其名下的轿车开到江南区法院,表示愿意配合法官的执行工作,协助法院将扣押的车辆尽快变现处理,早日还清所欠债务。

 

  此后,法官就“变卖”车辆事宜多次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为尽快将车辆卖出,法官提出让双方当事人各自去寻找买家,以7天时间为限,,根据市场基础价为保护价格,以双方找来的买家互相竞价的方式,出价高者得。

 

  申请执行人董某表现非常积极,第二天便找来买家,对方试车后,表示愿意出价13万元买下王某的车辆。但王某拖延时间,继续耍赖,一再声称该车价值应该有15万元左右,故意为难执行法官。法官在电话中给予王某严厉的批评,警告其阻碍执行的法律后果,并告知王某评估拍卖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其负担后,王某立即转变态度。在执行法官给予双方最后期限届满之时,王某找来自己做二手车买卖的朋友黄某试车,黄某表示愿意以13.5万元的价格买下车辆,董某同意该方案。

 

  9月2日上午,在法官的主持下,三方签订车辆变卖协议,在不损害公共利益、集体利益、不侵害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进行交易,三方还就偿还车辆贷款、解除查封、过户消分、处理违章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买受人黄某当场到法院财务室刷卡支付购车款后,法官将车钥匙交给黄某。随后,执行法官作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及解除查封裁定书,到车管所为车辆办理解除查封的手续,并通过转账的方式将黄某交到法院的购车款迅速退给董某。

 

  原来需要经过评估拍卖程序,最快也需要3个月才能处置的财产,通过此次“变卖程序”,该院速执组的法官仅用7天时间便处置该车辆,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通过让双方当事人自行寻找买家并竞买的交易方式,促成车辆的交易,确保车辆最高价值的实现,双方均实现了利益最大化。

作者:中立达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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