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投资进度超80%的子基金管理机构将获奖励50万
日期:2016-08-11 / 人气: / 来源:本站
齐鲁网10月22日讯(记者 张雯婷 通讯员 孔进 严文达 孔德馨)日前,山东省财政出台《山东省省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对投资进度超过80%的子基金管理机构一次性奖励50万元。
山东:重点考核参股子基金投资进度
记者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今年全省各级政府参股或出资设立的各类投资基金总规模已达1500亿元,其中政府出资277亿元。目前省级已设立17只股权投资引导基金,年初确定的14只引导基金已全部进入实质性投资运作阶段,,共参股设立32只子基金,总规模达到197亿元,初步形成了具有不同政策导向和投资偏好的基金群。
如何防范引导基金运营及财务风险?山东省财政厅预算处调研员王元强介绍,省财政对省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实行绩效评价:“引导基金绩效评价是指根据引导基金的投资方向和政策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对引导基金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绩效评价由山东省财政厅会同省直相关主管部门,根据不同引导基金的特点,运用差异化指标分类实施。”
《办法》规定,引导基金绩效评价以参股子基金运营情况绩效评价为基础,实行百分制,效益指标主要考核引导基金的政策效果。每一预算年度结束后,将对引导基金进行年度评价;引导基金退出子基金后两个月内,对整体运行效率和业绩进行综合评价。同时,积极引入第三方机构对引导基金投资情况进行风险评估和重点绩效评价,确保绩效评价结果公平公正。
此外,山东将有针对性地实施激励约束措施。《办法》提出,对引导基金年度评价得分较高的,可适当增加以后年度引导基金预算安排规模;得分较低的,将相应减少相关引导基金预算额度,并约谈其参股子基金管理机构负责人,要求限期改进。对基金投资进度较快且超过一定比例的,山东省财政将给予子基金管理机构20-50万元不等的一次性奖励。
违规机构将被拉入“黑名单”
而对年内未能实现投资,或实际投资比例较低的,引导基金原则上不再对该基金给予滚动参股扶持,并且一般不再与其基金管理团队进行投资合作。
其中,对参股子基金管理机构在投资运作中存在弄虚作假、骗取挪用引导基金等失信、失范行为的,一经审计或财政监督检查机构查实认定,将纳入省级专项资金信用负面清单管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违规和失信惩戒。
“《办法》的出台将有效调动基金管理机构加快投资运作的积极性,有利于进一步发挥好引导基金对稳增长转方式调结构的促进作用。”王元强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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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立达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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