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作质押,贷来1440万

日期:2016-08-03 / 人气: / 来源:本站

    □见习记者  谢晓丽

    □通 讯 员  荣  焱

    本报聊城8月18日讯“商标也可以贷款?”不少企业对此半信半疑。18日,记者从聊城市工商局商标广告科了解到,聊城市允许商标质押贷款,并且首个申请商标质押贷款的企业已顺利获得贷款1440万元。

    山东省东方金丹特种钢有限公司是聊城首家用商标质押贷款的企业。它拥有山东省著名商标,“金丹”及其图形的评估价值是3000万元人民币。该公司今年5月份申请商标质押贷款,6月底,就从莘县农村信用社获得了1440万元人民币贷款。

    据聊城市工商局商标广告科科长李跃云介绍,商标需经过专门评估机构的全方位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商标的价值。评估完毕后,被评估的商标需到国家商标局进行质押贷款备案,,企业贷款金额为商标评估价值的30%—40%。企业贷款没有指定银行,企业可凭借自身信誉向银行申请商标质押贷款。“如果企业信誉好、社会认可度高,可以顺利从银行获得贷款。但值得注意的是,在商标质押贷款期间,企业不得变更、转让商标;如贷款期限已到,被贷款人未履行还款义务,贷款人可以依法拍卖或变卖质押商标,并从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

    据李跃云科长介绍,商标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本身就是一种无形资产。现在聊城市有不少企业融资比较困难,聊城市工商局在2009年1号文件中,就提出要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允许商标质押贷款。目前,聊城市可以质押贷款的商标以山东省著名商标和中国驰名商标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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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是一种具有创新意义的信贷品种,是指具有品牌优势的企业用已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依法核准的商标专用权作质押物,从银行取得借款,并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偿还借款本息的一种贷款方式。

作者:中立达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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