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学院2016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日期:2016-07-18 / 人气: / 来源:本站

第一章  学校概要

第一条  学校全称:潍坊学院学校代码:11067

第二条  主校区校址:山东省潍坊市东风东街5147号,邮编:261061;安顺校区校址: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卧龙西街2829号,邮编:261021。

第三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四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条  主管部门:山东省教育厅

第六条  学校概况

潍坊学院是教育部批准建立的一所省属全日制综合性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坐落在世界著名的风筝之都、全国文明城市、中国人居环境奖城市——山东省潍坊市。

学校现占地2100亩(140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84.2万平方米,固定资产18.7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25亿元。学校建有集文献服务、信息咨询、数字资源检索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现代化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261万册,电子图书20TB。建有反映潍坊悠久历史文化的潍坊文化名人馆。公开出版党委机关报《潍坊学院报》和学术期刊《潍坊学院学报》。建有高标准的大型体育运动场和面积4万平方米的现代化多功能体育馆。建有北海文化研究院、山东半岛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潍坊金融财政研究院、文博研究院、新型电磁材料研究所、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研究所等60个研究院所和集教学、科研、社会服务于一体的323个校外教学实践基地。学校建有国内同类院校领先水平的校园网,是中国教育科研网(CERNET)潍坊地区网络中心、全国教育信息化理事会常务理事单位、山东省首批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山东省高等教育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现设22个教学单位,有67个本科专业,涉及理学、工学、文学、经济学、管理学、农学、法学、历史学、教育学和艺术学10大学科门类。现有2个省级重点学科,8个省级科研创新平台,2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教育部综合改革试点专业,有省级特色专业、省应用型人才培养发展计划专业、省卓越工程师培养专业、省级成教品牌专业等14个,省级精品课程、省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省级成教特色课程66门,有省级教学团队5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各1个,开展教育部“国培计划”特殊教育骨干教师培训项目,承担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验区试点项目6项。

学校现有教职工2047人,其中专任教师1338人。教职工中博士学位218人、硕士学位1037人,高级职称640人。有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青年拔尖人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全国优秀教师、泰山学者海外特聘专家、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50余人。以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刘以训、刘振兴、钱逸泰、许绍燮、束怀瑞、麦康森、傅廷栋、姚建铨、潘建伟和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莫言等为代表的230余名知名专家学者担任学校特聘教授或兼职教授。

学校秉承“厚德、博学、求是、创新”的校训,发扬“和衷共济、艰苦奋斗、追求卓越”的潍院精神,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学校面向全国29个省(区、市)招生,全日制在校生25500余人,接收10余个国家的留学生来校学习。近年来,学生在全国、省“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大赛等活动中获奖1970余项,在校生获授权专利82项,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研上线率30%以上,毕业生年底就业率保持在93.57%以上。

学校坚持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主动对接“蓝黄”国家发展战略,积极推进产学研结合,,深入开展服务潍坊行动,紧紧围绕机械装备、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海洋化工、设施农业、文化旅游等地方支柱产业开展科研攻关,提供科技服务,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近年来,先后承担国家级项目70余项,省部级项目710余项;教职工取得授权专利98项;出版著作、主编教材等700余部;在国内外学术期刊发表论文13460余篇,其中核心期刊3645篇,被SCI、EI等收录1755篇。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广泛借鉴和引进优质教育资源,积极开展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同美国、加拿大、英国、法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和地区的50余所高校建立了友好交流与合作关系,与山东科技大学、青岛大学等高校全面合作办学。

近年来,学校的各项事业取得了显著成绩,2007年以优良成绩通过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08年以“高分双优”成绩通过了省委高校工委德育工作和校园文明建设评估,2009年被确定为山东省首批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2011年被确定为国家教育改革试验区首批试点建设的山东省教师教育基地,2012年被确定为国家特殊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2013年被确定为山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2014年被确定为国家级第一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2015年学校成功入选“国培计划”单位。学校荣获“全国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全国高校节能成果示范单位”“山东省文明单位”“山东省优秀基层党组织”“山东省首批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山东省首批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山东省德育工作优秀高校”“山东省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山东省平安校园”等荣誉称号,先后被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科技日报》和人民网、光明网、大众网、山东省教育厅网站等媒体多次报道。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成立了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指导、协调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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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简称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各省和学校的有关招生政策和规章,具体组织实施普通招生工作。

第九条  普通高考招生宣传、咨询、录取、信息公布等工作均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或个人进行。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结果公布

第十条  学校招生计划及录取结果由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同时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考生也可致电学校招生办公室咨询。各专业招生计划在实际录取时经主管部门批准将根据报考等情况进行调整,具体录取结果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学校按录取新生高考信息中的通信地址和收件人寄发录取通知书。

说明1: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小学教育3个本科专业和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舞蹈表演3个专科专业安排在安顺校区。

说明2:学校特殊教育专业培养从事特殊教育事业的人才,招生对象是身体健康的学生。

中国高校之窗

作者:中立达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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