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优股超低价转让背后

日期:2016-07-05 / 人气: / 来源:本站

当前位置:数字报首页>经济导报>头版 A1 淄博科技大楼数次增资扩股近十倍 众股东或不知情且无升值收益 绩优股超低价转让背后 陈兆港表示,若虚构股东签名行为属实,则构成违法行为;股东可通过起诉方式,申请确权并进行资产评估

    ◆导报记者 刘翔 淄博报道

    以约0.1元/股的价格转让一家业绩优异的公司股权,在逐利的资本市场,似乎有些不可思议。但这一幕却在淄博市科技器材大楼(下称“淄博科技大楼”)上演。经济导报记者根据从淄博市工商局张店区分局独家获得的一系列股权转让及增资备案材料统计发现,今年3月6日,鲁翠玲等11名公司股东合计以1万元的价格,将约88927股公司股票转让给公司董事长徐天智,股价约合0.1元/股,且上述材料后附有相关股东的签名及手印。

    “我的股票,只有改制入股的800股,怎么会有7113.75股之多?且我出让股权时,获得的也仅是原始股800股的补偿。”12月25日,对于莫名增多的股票和所谓自己的签名、手印,鲁翠玲一头雾水地说。随后,导报记者采访部分公司高管及十余名员工发现,大家对公司扩股一事均不知情。

    伴随股本悄然增多的是公司规模不断扩大:仅近期转让部分用地所获房产及现金补偿合计就超过1亿元,且公司坐拥淄博市核心地段多家旺铺,每年仅租金收入就颇为可观。

    33.72万股?300万股!

    鲁翠玲的800股,如何摇身一变成为7113.75股?

    淄博科技大楼系2000年由淄博市张店区所属国有企业改制,公司管理层及员工共同集资成立的集体股份合作制企业。2000年4月20日通过的《淄博科技器材大楼股份合作制章程》显示,淄博科技大楼注册资本为33.72万元,即33.72万股,每股面值1元。(本报8月14日A1版曾予报道)

    鲁翠玲的800股原始股,即在改制时入股获得。

    2007年 3 月、2007年12 月、2009年12月、2010年1月、2011年3月、2013年3月,张店区工商分局出示的淄博科技大楼最近几次增资和股权变更的备案材料,清晰还原了其扩股和股权转让的过程。

    “同意在其它股东同意放弃优先认购权的情况下,有15名股东自愿将所持股份14400股,以一比一的价格转让给徐天智。”在2007年2月28日的淄博科技大楼第三届二次股东大会上,多名股东股权转让获批通过。资料显示,出让人高静800股、李俊华2000股……15名职工合计14400股,以1元/股的价格转让给徐天智。

    随着公司进行增资扩股,注册资本增至80万元,鲁翠玲所持股本随之增加至1897股,,持股比例为0.24%。

    2009年2月18日,淄博科技大楼继续增资,注册资本由80万元增至120万元。山东仲泰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新增注册资金实收明细表》显示,鲁翠玲以货币形式认缴新增注册资金948.5元,股本金额随之增至2845.50元,持股比例依然为0.24%。

    2011年3月2日,公司迎来第三次增资扩股,注册资金由120万元增至300万元。货币出资清单显示,此次增资中,鲁翠玲出资4268.25元增资,股本金额增至7113.75元。    由此,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鲁翠玲经三次“被出资、被扩股”,所持股份由最初的 800 股变为7113.75股。

    与其经历类似,公司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高管的股份也随之莫名增多。他说,作为公司的主要股东之一,他所持股份较多,但对公司增资扩股一事同样毫不知情。

    股权升值却难获益

    25日,淄博市金晶大道与商场路十字路口人来车往。路口西南侧一座六层楼内,一家名为“天泰”的金店刚刚开业不久,门口的红毯和花篮还未撤去。旁边紧邻一座门面为“甲乙丙丁”品牌店的四层楼。这两座楼的产权,正属于淄博科技大楼。

    路口对过东北侧是一片正在施工的工地。这里将建成华润山东旗下第一个五彩城,总建筑面积57.6万平方米,将成为淄博的新地标。

    华润此项目的部分用地,即原为淄博科技大楼所有。

    面对不断的增资扩股,企业股东应该高兴才是。但作为老职工,宋丙花、鲁翠玲等人却高兴不起来。因为她们并没有享受到股本增多带来的丝毫收益。

    在一份2011年1月11日通过的科技大楼股份合作制章程中,第五条明确提及“公司注册资本为120万元,即120万股,每股面值1元”。增资至300万元的材料中,也明确提及“注册资本增加至300万元,即300万股,每股面值1元”。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2013年3月6日在企业会议室,应到股东代表23人,实到股东代表23人……经企业全体股东代表讨论形成如下决议:同意宋红梅、鲁翠玲等10名股东将其公司全部股权(每人0.08万元),以货币资金0.8万元依法转让给徐天智,同意梁凤云将其公司中的全部股权以货币资金0.2万元依法转让给徐天智。”《科技大楼第四届五次股东大会决议》如是表示。

    但是,按照公司章程,鲁翠玲的股权面值已非800元,而是7113.75元。“我的股权在2011年5月就已经上交,《科技大楼第四届五次股东大会决议 》上面签名和手印肯定不是我的。”鲁翠玲表示。

    乱象频生

    26日,导报记者就此事试图向淄博科技大楼董事长徐天智求证,谁知表明采访意图后,徐随即挂断了电话。

    在经历历次股权转让后,徐天智所持公司股权已达194.51万股,持股比例64.84%。“淄博科技大楼2000年改制时,董事长徐天智持股占比约1/3,公司中层占比约1/3,员工持股占比约1/3。”现已退休、曾任淄博科技大楼总经理的延祥云说。

    工商局出示的上述材料显示,在备案的数次股权转让中,徐天智获得员工相应股权的代价,仅是员工在2000年股改入股时的支出,历次增资扩股成本并未计算在内。

    “股权和转让价格并没有直接关系。”对此,经办淄博科技大楼历次增资的淄博市工商局张店分局工作人员王娟表示。当导报记者将鲁翠玲等人的疑惑告知王娟,并出具一份摁有数十名公司员工手印,证明作为股东的他们对股权转让不满且对增资不知情的材料时,王娟表示“这属于企业内部情况,若有争议建议进行司法鉴定”。

    问题并不仅限于此。淄博科技大楼的股权转让,还有许多争议。

    一方面,部分股东股权是否转让存有争议。如在2011年1月11日的股权转让协议中,韩秋霞的名字赫然在列,显示其将0.08万元股权转出,但韩秋霞接受导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尽管已经退休3年,但其股权一直没有转让且从未委托他人进行股权转让,目前股权证仍在其手中。

    另一方面,公司备案材料存在前后矛盾之处。2013年3月8日股权变更材料显示,《科技大楼第四届五次股东大会决议》中,对于鲁翠玲等人的股权转让,明确表示是其“所持公司全部股权”。与上述材料一并提交、在与诸位转让股权股东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中,对股权比例的描述却相当含糊。《股权转让协议》第一条第一款指出,“甲方(鲁翠玲等出让 人)同意将其持有的科技大楼部分股权万元 (此处并未标注具体金额——记者注)转让给乙方(徐天智),乙方同意以壹万元购买上述股权。”

    一同提交的两份材料,转让的股权却分别为“全部股权”和“部分股权”,如此表述让人不解。

    “股份合作制企业与一般企业不同,股东所持股权不具备继承权。但股东享有知情权和表决权,在股权转让时有权要求按照当前公司价值进行定价。”山东龙奥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陈兆港接受导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若虚构股东签名行为属实,则构成违法行为;股东可通过起诉方式,申请确权并进行资产评估。

    乱象频生背后,谁是股权转让的最大受益人?本报将持续关注。

作者:中立达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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