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重点实验室评估工

日期:2018-11-11 / 人气: / 来源:本站

测科函〔2018〕4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促进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属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规范化建设与发展,根据《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的要求,我司拟于今年开展实验室评估工作。现将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所属重点实验室(见附件1)。

  二、评估时限

  本次以2013年1月-2017年12月为时限,评估各实验室在此期间的建设与运行情况。

  三、评估内容

  本次评估重点考核实验室的总体定位与研究方向、科研水平与贡献、队伍建设与人才培养、开放交流与运行管理等方面内容。

  四、评估形式

  本次评估按照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实验室自评估、现场抽查、会议评估相结合的形式。在各实验室自评估基础上,组织专家到实验室进行现场抽查,召开实验室评估工作会议,专家组根据实验室评估申请书,对照实验室评估大纲中的指标体系对实验室进行打分,并形成评估意见。

  五、评估工作安排

  评估工作共分为四个阶段,即:自评估阶段、现场抽查阶段、会议评估阶段和公布评估结果阶段。

  1、实验室自评估阶段:参评实验室及依托单位按要求开展自评估并于4月1日前提交《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重点实验室评估申请书》(见附件2),申请书请到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

  2、现场抽查阶段:6月1日前组织专家现场抽查部分参评实验室,核实评估申请书相关内容。

  3、会议评估阶段:9月1日前召开评估工作会议,组织专家听取实验室主任汇报(汇报内容参照实验室评估大纲)。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

  4、公布评估结果阶段: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审核评估意见,确定评估结果并公布。

  本次评估将实行末位或“不合格”实验室的限期整改,请各实验室及依托单位按照上述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联系人:科技与国际合作司科技处 顾纳

  010-63882326; 010-63882321(传真)

  邮  箱:guna@sbsm.gov.cn  

  附件:1.参评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重点实验室名单

            2.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重点实验室评估申请书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科技与国际合作司

                                                                                                        2018年1月25日

作者:中立达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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