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济柴

日期:2016-07-02 / 人气: / 来源:本站

    中资评报字(2001)第117号

    一、绪言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济南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咸阳石油钢管钢绳厂委 托,根据国家有关国有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 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为咸阳石油钢管钢绳厂经剥离的生产经营性资产及相关负 债评估后,将其净资产部分出售给济南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并以剩余的净资产与 济南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所收购的部分净资产共同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之目的进行了 评估。本公司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资产和负债实施了实地查 勘、市场调查与询证,,并对委估资产和负债在2001年8月31 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 出了公允反映。现谨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二、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简介

    委 托 方:济南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咸阳石油钢管钢绳厂

    济南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简介如下:

    注册地址及主要经营场所地址:济南市文化西路14号

    法定代表人:王涛

    注册资本:10,400万元

    济南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石油济柴;股票代码0617)系经国家经 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体改生(1996)115号文批准,由济柴厂作为独家发起人, 以募 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1996年9月经中国证监会发字(1996)226号文 批准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并于1996年10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该公司主要经营柴油机、气体发动机、柴油及气体发电机组的制造、销售、修 理、机械加工;所需原料辅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的销售;柴油机、发电机组租 赁、理化试验。

    截止200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股本10,400万股,其中流通股为3,250 万股, 总资产47,662.46万元,净资产17,796.93万元,2000年度实现净利润520.43万元, 每股收益0.05元,净资产收益率2.92%。该公司最大股东为济南柴油机厂,其现持 有石油济柴7,150万股,占总股本68.75%。

    资产占有方:咸阳石油钢管钢绳厂

    咸阳石油钢管钢绳厂简介如下:

    企业名称:咸阳石油钢管钢绳厂

    注册地址:咸阳市东风路35号。

    法定代表人:曹家麟

    注册资本:壹亿贰仟柒佰柒拾万元

    经济性质:咸阳石油钢管钢绳厂为全民所有制企业,是中国石油物资装备(集 团)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主营:钢管,钢丝,钢绳及制品,紧固件,阀门,铆焊产品,机械 设备及配件,以上产品相关技术的出口,所需原料、技术的进口,进料加工和“三 来一补”业务。兼营:汽车运输,来料加工,机械加工,钢材,房屋租赁。

    简要历史:

    50年代末,随着大庆等油田的发现,油田建设所需物资供应紧张,为了满足油 田开发的需要,使进口物资充分利用,减少不必要的损失,石油工业部决定筹建一 个钢管加工厂,在这样的情况下,该厂于1958年建成,原名为石油工业西北供应办 事处咸阳转运库钢管加工厂。1960年9月,直接隶属于石油工业部领导。 成为独立 核算的部属企业后,更名为石油工业部钢管加工厂。1961年1月, 石油工业部钢绳 加工厂由天津迁至咸阳,与钢管加工厂合并成石油工业部钢管钢绳加工厂。1971年 工厂下放地方领导后,陕西省燃料化学工业局将工厂改名为陕西省咸阳石油钢管钢 绳厂。1990年,工厂重新收归原石油部领导。

    经过从日本、德国引进和四次较大规模的技术改造,该厂建成了年生产能力2 万多吨的钢丝绳生产线,可按不同标准生产规格范围由Φ5.2mm到Φ70mm的30 多个 品种的钢丝绳。

    经过四十年的建设,该厂发展成一个以生产石油钻井钢丝绳为主,同时生产石 油机械用途精密钢管、整筒式抽油泵等产品的国家大型一档企业。去年有偿解除劳 动合同工作结束后,现有职工884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116 名。

    该厂所属行业为国家基础产业,发展较为缓慢,其产品主要为油田服务。在经 过较大规模的技术改造后,该厂产品等级得以提升,产能扩大,除了继续为油田用 户提供其产品外,已进入了煤炭、森工、港口和海洋等行业的重要用途的钢丝绳市 场。

    三、评估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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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咸阳石油钢管钢绳厂经剥离的生产经营性资产及相关负债评估后,将其部分 净资产出售给济南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并以剩余的净资产与济南柴油机股份有限 公司所收购的部分净资产共同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之目的进行评估,对该净资产在评 估基准日2001年8月31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公允反映, 为双方的经济行为提供 价值参考依据。

    四、评估范围和对象

    本次资产评估范围为本次评估目的所涉及的咸阳石油钢管钢绳厂的资产及相关 负债,以剥离后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凡列入该表内并经核实的资产均在本次评估 范围之内。具体资产类型包括: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流动负债、长期 负债。

    纳入本次资产评估范围的资产与委托评估及企业进行资产评估立项申报时所申 报的资产范围一致。

    根据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改制方案原则和委托双方的要求,土地资产不进入 本次评估范围。新设公司拟采用租赁方式使用相关土地,有关手续委托双方已按土 地管理规定的程序进行办理。

    五、评估基准日

    根据委托方改制工作的具体方案,本次评估基准日定为:2001年8月31日。

    本报告一切取价标准均为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

    六、评估原则

    根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及评估的有关法规,我们遵循独立、客观、科学、公正 的原则,以及其他一般公允的评估原则,对涉及以上经济行为的全部资产及相关负 债进行了评估。

    七、评估依据

    本次评估的主要依据有:

    (一)评估行为依据

    1、 《关于咸阳石油钢管钢绳厂向济柴股份公司出售部分资产并共同设立咸阳 石油钢管钢绳有限责任公司的申请报告》中国石油物资装备(集团)总公司文件;

    2、 《关于咸阳石油钢管钢绳厂向济柴股份公司出售部分资产并共同设立有限 责任公司的批复》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文件;

    3、委托方与我公司签订的《资产评估业务约定合同》。

    (二)评估法规依据

    1、1991年11月16日国务院第91号令《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2、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办发[1992]36 号《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 细则》;

    3、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办发[1996]236《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 试 行);

    4、财政部财评字[1999]90 号关于印发《关于资产评估立项确认工作的暂行规 定》的通知;

    5、财政部财评字[1999]91 号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暂行 规定》的通知;

    (三)评估产权依据

    1、咸阳石油钢管钢绳厂部分房产开工许可证;

    2、咸阳石油钢管钢绳厂部分车辆行驶证。

    (四)评估取价依据

    1、资产占有方提供的各类《资产清查评估申报明细表》;

    2、《陕西省建筑工程综合概算定额》(上下册)(1999年);

    3、《陕西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1999年);

    4、《陕西建设工程材料信息价》(2001年第4期);

    5、《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国家物价局、建设部(92)价费字375号文;

    6、《工程建设监理费有关规定》国家物价局、建设部(92)价费字479号文;

    7、《机械工业建设项目概算编制办法及各项概算指标》机械计字〔1995〕665 号文;

    8、《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2000年);

    9、评估范围内主要建筑物工程设计以及工程图纸资料;

    10、委托方提供的主要建筑物施工图预算资料及竣工决算资料;

    11、有关协议、合同书、建筑施工财务决算报告、发票等财务资料;

    12、中国海关报关实用手册多功能查询系统(2001年);

    13、财政部关于发布《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2000年修订)》 的通知-财税[2000]83号(2000年9月7日);

    14、企业提供的设备购买合同、发票;

    15、财政部财产评估司主编的《全国资产评估参数资料选编》(1999年版);

    16、机械工业部机电产品价格信息中心2000年12月版《机电产品报价手册》;

    17、汽车联合销售信息中心编著的《全国汽贸商情》;

    18、计算机世界报;

    19、企业提供的各单位生产操作手册、设备台帐、大修纪录、设备设计图纸等 有关档案资料;

    20、委托方提供的总帐、明细帐及有关的会计凭证、会计报表;

    21、委托方提供的货币资金帐、银行对帐单和调节表;

    22、委托方提供的部分物资购、销合同及其他原始单据;

    23、有关产品和原材料物资的现行市场价格资料;

    24、企业提供的其它有关资料;

    25、评估机构掌握的其它资料。

    八、评估方法

    本次资产评估中主要资产的评估方法如下:

    (一) 房屋建筑物

    本次对房屋及附属设施评估,采用重置成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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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对于典型建筑物采用预决算调整法,利用原竣工结算的工程量, 按照评估 基准日当地正在执行的建筑安装工程定额、费用定额测算出评估基准日建筑安装工 程综合造价;对于缺乏工程预决算资料的工程,评估人员依据竣工图纸和实物现状, 计算工程量,编制单位工程预算,最终确定该评估建筑物的工程造价。

    B、对于一般的建筑物采用类比法确定其建安综合造价。按建(构) 筑物的结构 类型、使用功能、地域分布进行系统的分类,将相同或相近的建(构)筑物分别编组。 对各类建筑物在其结构类型及使用功能的基础上确定其基准日建筑安装工程单方造 价,该单方造价反映了该类型建(构)筑物在评估基准日及所在地正常的施工水平、 施工质量和一般装修标准下的造价。在此基础上根据建(构)筑物的个性( 如不同的 层高、跨度、装修情况、施工困难程度等)进行价格调增和调减, 将增减额折入建 筑物的建安单方造价内,计算出实际建筑物的建安单方造价,将建安单方造价乘以 面积得出建筑物的建筑安装综合造价。

    C、评估参数的选取

    1)重置成本参数

    本次评估原则上以单方造价指标为测算重置成本的依据,具体参数拟选择如下:

    a、土建工程造价

    (同A、B)

    b、室内公用工程造价(含水电及防雷),区分不同结构特征及使用功能, 按占 土建造价的百分比指标计算并计入工程单方造价内。

    c、工程建设前期费用和其它费用

    d、资金成本

    R1=(1+5.85%/2)-1=2.93%(一年期);

    R2=(1+5.94%)1.5×50%+(1+5.85%)0.5×50%-1=5.96%(二年期);

    e、重置成本=建安造价+工程建设前期费用和其它费用+资金成本

    2)成新率

    本次评估成新率的测定采用完好分值率法、理论成新率法及专家鉴定法。根据 委评资产的价值高低和重要程度具体运用如下:

    a、主要房屋采用完好分值率和理论成新率两种方法进行测定, 取其平均值作 为该房屋的综合成新率。完好分值率测定,首先将影响房屋成新情况的主要因素分 为三部分11类。结构部分分三类:地基基础、承重构件、墙体;建筑部分分五类: 屋面、楼地面、天棚、内外装饰、门窗;设备部分分三类:水卫、电照及其他。通 过建筑物造价中上述11类各占比重,确定不同结构形式建筑各因素的标准分值,再 由现场勘察实际状况,确定各分类评估完好分值。根据此分值确定完好分值率。

    综合成新率(%)=(完好分值率+理论成新率)/2×100%

    其中:完好分值率(%)=(完好分值/基准分值)×100%

    理论成新率(%)=(1-已使用年限/寿命年限)×100%

    b、一般非主要建筑物,采用专家鉴定法及理论成新率法。 根据资产的使用维 护情况,估计尚可使用年限。

    成新率(%)=(1-已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

    采用上述方法综合计算成新率,即可避免按理论成新率与实际新旧程度差异过 大,又可减少主观因素造成的影响,能够比较真实地反映房屋、构筑物等的实际成 新率。

    D、评估价值的测算

    评估值=重置成本×成新率

    (二) 机器设备

    本次设备评估采用重置成本法。

    1、设备购置价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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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从整体上把握评估的质量,评估人员首先将机器设备分为A、B、C、D四类, 然后根据各类设备具体情况分别采取不同的处理方法进行评估。

    A类:单位价值在50万元以上的重要生产设备

    B类:介于A类、C类之间的设备

    C类:单位价值在2万元以下的一般通用设备

    D类:营运机具及车辆

    A类设备:

    该类设备购置价主要通过多种询价渠道获取价格信息,经过比照并结合查阅近 期报价手册确定。对于该类设备中的进口设备,评估人员首先考虑替代性原则,在 规格型号、性能指标相同或相近,并经济适用的情况下,一般采用调整后的国内设 备购置价,同时结合参照设备进口合同,考虑技改因素及价格变化趋势,由行业专 家论证确定。

    B类设备:

    主要采用询价并参照近期价格手册综合确定;

    C类设备:

    主要采用查阅近期价格手册方式确定。

    D类设备:

    主要指营运机具和车辆,主要通过市场询价确定设备价格。

    2、重置成本参数的选择

    a、设备购置价:见设备购置价确定;

    b、进口设备按照评估基准日现行收费标准考虑相关税费。

    c、 运杂费:参照《机械工业建设项目概算编制办法及各项概算指标》机械计 (1995)665号文和咸阳石油钢管钢绳厂建设的实际情况综合确定。

    d、 安装费:参照《机械工业建设项目概算编制办法及各项概算指标》机械计 (1995)665号文和咸阳石油钢管钢绳厂建设的实际情况综合确定。

    e、 其它费:参照《机械工业建设项目概算编制办法及各项概算指标》机械计 (1995)665号文等确定。

    f、资金成本的计算

    R1=(1+5.85%/2)-1=2.93%(一年期);

    R2=(1+5.94%)1.5×50%+(1+5.85%)0.5×50%-1=5.96%(二年期);

    3、重置全价的确定

    重置全价=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安装费+其它费用+资金成本

    4、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通过对设备使用状况的现场勘察,查阅有关设备运行记录、修理记录、设备使 用记录等资料,并且向有关人员查询设备的技术状况、大修次数、维修保养情况等, 采用技术鉴定法和年限法,确定综合成新率。

    该方法主要用于本次评估的A类和部分B类设备,其余设备主要采用年限法,并 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确定成新率。

    5、评估值的确定

    评估值=设备重置全价×综合成新率

    (三) 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及负债

    根据资产占有方流动资产的具体情况,本次评估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现行市 价法等方法进行评估。

    1、货币资金

    现金和银行存款,评估人员在核实帐面数、银行对帐单余额和银行存款余额调 节表后,以核实后的帐面值作为评估值。

    2、应收款项、预付帐款、其它应收款

    通过核实原始凭证、发函询证,了解应收款项的内容及发生时间,核实帐面余 额的数值,并进行帐龄分析和变现可行性判断。根据应收帐款分类和帐龄分析的结 果,并了解对方企业的还款情况、财务状况及资信程度,按实际情况确认坏帐金额。

    3、存货

    在核对帐目的基础上进行存货抽查盘点,并核查存货仓库帐,了解存货的收、 发、结存情况,并对存货的仓储保管、销售、市场占有率进行调查,取得存货的现 行价格。

    对于原材料:以清查后的数量乘以现行市场购买价,加上合理的运杂费、损耗、 验收整理入库等费用,确定存货的评估值;对于产成品,了解其成本核算程序,收 入成本费用的结转,对产品成本与市场价格背离不大的,以其核实后帐面价值作为 评估值;对于残冷背次原材料、产成品等,按市场可变现价格并考虑各项费用确认 评估值。

    4、长期投资

    本次评估的长期投资为债券投资,主要核实该投资的原始入帐凭证、投资证明 等,以核实后帐面值计评估值。

    5、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

    核实明细帐、总帐及原始凭证,对于咸阳石油钢管钢绳厂厂实际存在的负债, 以核实后的帐面值作为评估值。

    九、评估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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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现行有关资产评估的政策和法规规定,我们对本次评估目的所涉及的 咸阳石油钢管钢绳厂的资产及相关负债实施了如下评估程序:

    (一)接受委托阶段

    2001年9月,我公司接受济南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咸阳石油钢管钢绳厂委托, 针对该项目评估目的、评估范围,向企业布置资产评估申报表,并协助企业进行资 产申报工作;同时收集资产评估所需文件资料,拟订资产评估方案并制订资产评估 工作计划。

    (二)资产清查阶段

    根据国有资产评估的有关原则和规定,于2001年9月22日至2001年10月3日对评 估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现场勘察和产权鉴定,具体步骤如下:

    1、企业在评估人员进厂前对资产及负债进行全面的清查核实;

    2、评估人员对企业填报的资产评估申报表进行征询、鉴别, 并与企业有关财 务记录数据进行核实;

    3、根据资产评估申报表的内容到现场进行实物核实,并对资产状况进行察看、 记录;并与资产管理人员进行交谈,了解资产的经营、管理状况;  

    4、对勘察过程中了解的内容,与企业进行协商,确认清查结果。

    (三) 评定估算阶段

    本阶段工作主要为:搜集评估资料,确定评估方法,完成评定估算,具体步骤 如下:

    1、根据委估资产的实际状况和特点,制订各类资产的具体评估方法;

    2、查阅委估资产的产权证明文件,设备购置合同以及有关往来帐目、 发票等 财会资料;

    3、查阅工程概预算及决算材料,调阅资产移交清册、设备运行记录、 维修及 事故记录等有关资料;

    4、开展市场调研、询价工作;

    5、对企业实物资产进行评估,测算其评估价值。

    (四) 评估汇总阶段

    根据各专业组对各类资产的初步评估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工作,确认评估工作 中没有发生重评和漏评的情况,并根据汇总分析情况,对资产评估结果进行调整、 修改和完善。

    (五) 提交报告阶段

    根据评估工作情况,起草资产评估报告书,向委托方提交资产评估报告书初稿, 根据企业意见,进行必要的修改,在经企业确认无误后,向委托方提交正式资产评 估报告书。

    十、评估结论

    本次评估目的所涉及的咸阳石油钢管钢绳厂的资产及相关负债于评估基准日 2001年8月31日的评估结果如下:资产评估汇总表

资产占有单位:咸阳石油钢管钢绳厂 单位:万元

项 目 帐面价值 调整后帐面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流动资产 12,452.31 12,511.07 12,579.80 68.73 0.55

长期投资 3.00 3.00 3.00 0.00 0.00

固定资产 11,070.32 11,070.32 12,155.63 1,085.31 9.80

其中:在建工程 1,655.88 1,655.88 1,465.74 -190.14 -11.48

  建 筑 物 2,996.87 2,996.87 3,329.82 332.95 11.11

  设 备 6,417.57 6,417.57 7,360.07 942.50 14.69

无形资产

其中:土地使用权

其它资产

资产总计 23,525.63 23,584.39 24,738.43 1,154.04 4.89

流动负债 11,756.22 11,814.98 11,809.98 -5.00 -0.04

长期负债 6,363.00 6,363.00 6,363.00 0.00 0.00

负债总计 18,119.22 18,177.98 18,172.98 -5.00 -0.03

净 资 产 5,406.41 5,406.41 6,565.45 1,159.04 21.44

    评估结论详细情况详见《咸阳石油钢管钢绳厂以经营性资产改制设立有限责任 公司项目资产评估明细表》中资评报字(2001) 第117号。

    对上述评估结果说明如下:

    以上评估结果中,关于呆坏帐、毁损、报废资产,以及无需支付负债的评估是 根据基准日资产及负债清查核实后的实际状况而给出的估值意见。我们无意要求企 业根据本评估结果进行帐务处理,企业在进行有关帐务处理时,需按国家有关规定 程序,进行相应的财政和税务报批。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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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项评估是在独立、公正、客观、科学的原则下作出的, 本公司及参加评 估工作的全体人员与经济行为各方之间无任何特殊利害关系,评估人员在评估过程 中恪守职业道德和规范,并进行了充分努力。评估结论是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 具的,受本机构具体参加本项目评估人员的执业水平和能力的影响。

    2、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提供给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的产权依据、 财务会计数 据、企业生产经营资料等与评估相关的所有资料是编制本报告的基础。委托方及资 产占有方对其所提供资料的可靠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如委托方及资 产占有方提供的资料中存在虚假或隐瞒事实真相等行为,本评估结果无效,由此引 起的相关后果由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负责,本公司不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3、本次评估结论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下, 根据公开市场的原则确 定的现行公允市价,没有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以及特殊的交易方 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评估价格的影响;亦未考虑该等资产所欠付的税项,以及 如果该等资产出售,则应承担的费用和税项等可能影响其价值的任何限制;我们也 未对资产评估增值额作任何纳税调整准备。同时,本报告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 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它不可抗力对资产价格的影响。

    4、本次评估对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的坏账的确认, 是评估人员根据 实际情况做出的估值意见,仅为此次经济行为提供价值依据,不作为企业核销坏账 的依据。企业核销坏账还需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经有关财政、税务部门批准后, 方可进行帐务处理。

    5、该厂曾于1994年进行过清产核资,并对其结果进行了帐务处理。

    6、该厂至今尚未办理房产证,企业正在积极进行补办。

    7、根据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改制方案原则和委托双方的要求, 土地资产不 进入本次评估范围。新设公司拟采用租赁方式使用相关土地,有关手续委托双方已 按土地管理规定的程序进行办理。本次评估不对其结果发表意见。

    8、该厂2001年6月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对2000年年未资产进行了资产清查, 损失情况已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且部分已经核准。

    9、截止2001年8月31日,该厂为西安石油勘探仪器总厂提供最高限额为4000万 元的贷款担保。

    十二、评估基准日后重大事项

    在评估基准日至评估报告提出日期之间,资产占有方未提出且评估人员未发现 对评估结论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评估基准日后、有效期以内,若资产数量及价格标准发生变化,对评估结论产 生影响时,不能直接使用本评估结论,须对评估结论进行调整或重新评估。即:1、 资产数量发生变化,委托方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资产额进行相应调整;当评估方法 为重置成本法时,应按实际发生额进行调整。2、若资产价格标准发生变化、 并对 资产评估价格已产生了明显影响时,委托方应及时聘请评估机构重新进行评估。

    十三、评估报告法律效力

    1、本次经济行为的评估立项正在申报中, 本报告仅供济柴股份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公告所用。

    2、本评估报告所揭示的评估结论系根据本报告所阐明的原则、依据、 前提、 方法和程序,对所评估资产在评估基准日之现有用途、状况和外部经济环境保持不 变的前提下,所提出的公允估值意见。当前述原则、前提等发生变化时,评估结论 一般会失效。

    3、本报告评估所揭示的评估结论是对2001年8月31日这一基准日所评估资产价 值的客观公允反映。我公司对评估基准日以后该资产价值发生的重大变化不负任何 责任。

    4、 本评估报告所揭示的评估结论仅对被评估资产和委托方实现本评估报告所 列明的目的有效。

    5、本评估报告需提交财产评估主管机关进行合规性审查, 在取得正式批复后 方可正式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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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本评估报告包含若干备查文件及资产评估说明和评估明细表, 所有备查文 件及资产评估说明和评估明细表亦构成本报告之重要组成部分,与本报告正文具有 同等的法律效力。

    7、本资产评估报告书有效期为一年,自评估基准日2001年8月31日起计算,至 2002年8月30日止。超过2002年8月30日,需重新进行资产评估。

    8、本评估报告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 报告书的结论仅供委托方为本报告书 所列明的评估目的使用,以及送交财产评估主管机关审查使用。未经委托方许可, 本公司将不向他人提供或公开。

    十四、评估报告提出日期

    本评估报告提出日期为2001年12月20日。

    谨此报告!

    评估机构法人代表: 张宏新 总经理

    签字注册评估师: 汤志成 注册资产评估师

    张皓东 注册资产评估师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中国·北京

作者:中立达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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