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重要老旧厂房列为工业遗产 纳入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范围

日期:2018-05-03 / 人气: / 来源:本站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 蒲长廷)4月4日,北京市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关于保护利用老旧厂房拓展文化空间的指导意见》。北京市委宣传部、市文资办、市文促中心、市政府新闻办相关负责人在会上介绍了《意见》出台的相关背景、主要内容和北京市老旧厂房保护利用的现状和典型案例,并就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作了解答。

据介绍,《意见》制定了六条重点政策条款,特别是提出了5年过渡期政策,提出通过“允许临时变更建筑使用功能”来解决改造建设“审批难”问题,并明确了有关申报办理程序。此外,在加强组织实施、加大资金支持、加强服务管理等方面,《意见》也提出了具体的保障措施。

下一步,北京市将全面启动老旧厂房普查登记、评估认定、规划编制等工作,加快制定完善相关实施细则和操作流程,推动《意见》尽快落地实施、释放效能。

摄/记者 蒲长廷

北京市文资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本市启动对全市老旧厂房资源的摸底调查,分析研究老旧厂房历史功能、保存现状和相关数据资料,建立完整的资源信息台账,进行备案登记,并予以公开发布。

“未来将对照老旧厂房的历史年代、文化风貌、区位条件、建筑体量、功能格局、利用价值、结构安全等,研究制定分级、分类保护利用标准,并建立评价认定机制,统一开展评估认定。”该负责人表示,重要的老旧厂房要列为工业遗产,纳入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范畴,其中列入不可移动文物的老旧厂房,其保护利用要严格执行国家及本市文物管理有关规定。

北京市文资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普查登记、评估认定基础上,根据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和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对照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土地利用、文化发展等相关规划,研究编制老旧厂房保护利用专项规划,明确全市老旧厂房保护利用的范围、对象和层级。制定出台工业遗产专项规划及保护利用管理办法。

此外,还将促进老旧厂房多元利用。优化配置公共文化设施,,利用老旧厂房打造形式多样的公共文化服务空间。按照《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指导目录》,研究制定利用老旧厂房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导则指南,因地、因类确定保护利用方向、模式,着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高精尖项目。

未来,保护利用老旧厂房要严格按照分级分类标准实施。市文资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核心区的老旧厂房保护利用,要符合核心区功能定位以及非首都功能疏解要求,对接导入优质资源和项目;对于具有工业遗产价值的老旧厂房,原则上不应改变原有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以及外轮廓线;对于具有文化价值的危旧厂房,鼓励进行保护性修缮和利用;对于可明显展示城市工业发展轨迹的标志性工业设施要予以科学保护,合理利用。

“对保护利用老旧厂房改建、兴办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非营利性公共文化设施的,依规批准后,可采取划拨方式办理相关用地手续。”该负责人表示,对保护利用老旧厂房发展文化创意产业项目,且不改变原有土地性质、不变更原有产权关系、不涉及重新开发建设的,经评估认定并依规批准后,可实行继续按原用途和原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5年过渡期政策,过渡期内暂不对划拨土地的经营行为征收土地收益。

作者:中立达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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