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首部行业大法四审

日期:2016-07-02 / 人气: / 来源:本站

(原标题:资产评估首部行业大法四审)

昨日,在北京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草案)》被提交审议。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认为,制定本法是必要的,该草案经过四次审议修改,已经比较成熟。

迄今已酝酿10年的资产评估法草案迎来四审,如果该草案通过,发展已近30年的中国资产评估行业将迎来首部行业大法。

建议一 规范了评估师和评估机构的从业行为

据了解,我国评估行业发展很快,现有评估师13万余人、评估从业人员60万余人,评估机构14万余家。

草案三次审议稿第十条中曾规定,国家实行评估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制度,考试办法由国务院人力资源主管部门会同评估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有的部门、评估行业协会提出,评估师资格考试要与评估从业人员资格管理改革相适应,建议明确评估师资格考试由相关全国性评估行业协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进行。

法律委员会表示赞成上述意见,建议在此次审议稿中将这一条修改为:“有关全国性评估行业协会按照国家规定组织实施评估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

全国人大代表张玉坤说,现在评估师的资格认定不能弱化,资格的考试认定也不能让多个部门管。

“现在我们在基层,地产评估由地产部门认定,房产评估由房产部门认定,机械设备评估由机械设备部门认定,但作为财产认定的评估师,缺乏统一财产认定的权威性,我认为应该由全国统一一个部门协调各个专业部门进行资格认定。”张玉坤说。

他呼吁恢复资格认定,因为评估师具有财产认定权,如果不去认定,门槛过低。评估欺诈问题是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要解决的一个问题,缺少相关规定是物权法实施、交易公平规则和法律严肃性的一个重大缺欠,这是很重大的原则性问题,不是哪个法条合不合适的问题。

建议二 职业责任保险应为“强制险”

草案三次审议稿第二十三条规定,评估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建立执业风险基金。有的常委委员、部门、评估行业协会提出,实践中一些评估机构选择购买职业责任保险来代替执业风险基金,草案应予体现。

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将这一条修改为:“评估机构根据业务需要建立职业风险基金,完善风险防范机制;或者自愿办理职业责任保险。”

闫小培委员建议,将“评估行业可以按照专业领域依法设立行业协会”修改为“评估行业应当按照专业领域依法设立行业协会”。

“评估行业的评估报告是多项经济事务或者法律事务的参考依据,涉及到标的物的价值,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因此建议专业领域都必须设立行业协会,以便于相关行政部门监管。”闫小培说。

他还建议,草案中“自愿办理职业责任保险”,建议修改为“应当办理职业责任保险”。

“这一点应当是强制性的,避免出现赔偿时委托人利益受到损害。”闫小培说。

观点 草案已成熟 建议表决

关于此前草案三次审议稿中的有关规定,有的常委委员提出,国务院已经取消了对有关评估师职业资格的行政许可,评估师以外的评估专业人员也可以从事评估业务,建议草案进一步予以体现。也有的常委委员和社会公众提出,有些评估业务涉及国有资产和公共利益,对开展这些业务的从业人员应当严格要求。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认为,应当体现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放开评估从业人员的准入门槛,允许评估师以外的具有评估专业知识及实践经验的人员在评估机构中从事评估业务;同时,考虑到我国一些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了应当进行评估的事项,范围涉及国有资产和公共利益等,对这些法定评估业务,为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公共利益,应当要求由评估师承办。据此,此次草案审议稿予以了修改。

王万宾委员认为,关于评估师执业资格,取消行政许可并不意味着取消确认他的执业资格。取消行政审批,还是为了简政放权提高效率,但是执业资格的问题还是非常重要的。

汪毅夫、卫留成、闫小培等委员均认为,,资产评估法经过三审、三次修改,总体上比较成熟。建议这次会议审议修改后提请表决。

“经过不断的修改逐步完善,这部法总体上是成熟的,制定这部法也是非常必要的,规范各方行为也是非常紧迫的。”梁胜利委员说。

作者:中立达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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