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安政采公字〔2017〕49号许昌市建安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中介机构(土地评估、房产评估、资产评估)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18-01-27 / 人气: / 来源:本站

建安政采公字〔2017〕49号
许昌市建安区土地购储备中心
中介机构(土地评估、房产评估、资产评估)
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建安政采公字〔2017〕49号
2.项目名称:中介机构(土地评估、房产评估、资产评估)
一标段:土地评估中介机构
二标段:房产评估中介机构
三标段:资产评估中介机构
3.招标单位:许昌市建安区土地购储备中心
4.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5.服务周期:自中标之日起三年
6.项目简介:本项目共三个标段。
为进一步推进土地评估、房产评估、资产评估市场运作的规范化,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服务意识强、收费合理、评估结果公正合法,具有专业资质的土地评估、房产评估、资产评估机构,确定为许昌市建安区为期三年的土地评估、房产评估、资产估价机构,以达到评估结果公平、公正、合法、有效,节约财政资金的目的。现公开招标选择5家具有专业资质的土地评估机构;3家具有专业资质的房产评估机构;3家具有专业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
二、投标人资质
一标段: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备在河南省范围内职业资格且在河南省土地估价师协会备案登记;
4.取得省级或省级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土地评估资质达三年;
5.投标人若为外地公司,需在许昌有办公地点,以租赁合同为准;
6.自2014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为准);
7.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土地估价师资格;
8.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投标人若为外地公司,需在许昌有办公地点,以租赁合同为准;
4.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级及以上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
5.自2014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为准);
6.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房地产评估师资格证;
7.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标段: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具有资产评估机构资质;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投标人若为外地公司,需在许昌有办公地点,以租赁合同为准
5.自2014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为准);
6.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资产评估师资格;
7.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方报名须知:
1.时间:2017年9月1日至2017年9月7日
2.方式:网上报名,供应商须加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市场主体诚信库(注册流程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通知公告”栏目)
四、获取招标文件须知
1.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均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自行下载(报名结束将无法下载)。
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3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给招标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五、投标须知:
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年9月25日9时30分。
2、地点:许昌市建安区新元大道兴业大厦4楼4165室。
3、未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拒收。
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制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guoji.caigou2003.com/">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许昌市政府采购网”、“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许昌市建安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项目负责人:闫炎
电 话:13837402099
2.代理机构 :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李石磊
电 话:18937498755

作者:中立达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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