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核准或者备案操作规范

日期:2017-08-24 / 人气: / 来源:本站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核准或者备案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核准或者备案操作规范 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 (一)名称: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核准或者备案 (二)性质:非行政许可审批 二、设定依据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91号)第八条: 国有资产评估工作,按照国有资产管理权限,由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和监督。 国有资产评估组织工作,按照占有单位的隶属关系,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 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不直接从事国有资产评估业务。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12号)第三条: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其所出资企业的国有资产评估监管工作。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对全国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监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三、实施主体和实施权限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其所出资企业的国有资产评估监管工作。 四、行政审批条件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12号)第十六条规定,申请办理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核准或者备案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资产评估项目所涉及的经济行为必须获得批准; 2.资产评估机构必须具备相应评估资质; 3.评估人员必须具备相应执业资格; 4.评估基准日必须选择适当,评估结果的使用有效期必须明示; 5.资产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批准文件确定的资产范围必须一致; 6.评估依据必须适当; 7.企业必须就所提供的资产权属证明文件、财务会计资料及生产经营管理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做出承诺; 8.评估过程必须符合相关评估准则的规定; 9.参与审核的专家必须达成一致意见; 10.申报材料齐全 五、实施对象和范围 市本级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公司)及其各级子企业。 六、申请材料 1.所出资企业提出资产评估项目核准申请时,需报送下列文件材料: (1)资产评估项目核准申请文件; (2)资产评估项目核准申请表; (3)与评估目的相对应的经济行为批准文件或有效材料; (4)所涉及的资产重组方案或者改制方案、发起人协议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出资人同意转让企业国有产权(股权)的文件及股东大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决议、职工安置方案;债权人同意改制的书面材料); (5)资产评估机构提交的资产评估报告(包括评估报告书、评估说明、评估明细表及其电子文档); (6)与经济行为相对应的审计报告; (7)企业经济责任审计报告(转让企业国有产权导致出让方不再拥有控股地位时提供); (8)资产评估各当事方的承诺函; (9)企业的产权登记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2.资产评估项目备案需报送下列文件材料: (1)资产评估项目备案申请文件; (2)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或接受非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3)资产评估机构提交的资产评估报告(评估报告书、评估说明和评估明细表及其电子文档); (4)与经济行为相对应的审计报告; (5)与资产评估项目相对应的经济行为批准文件;企业的产权登记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要求提供纸质一式五份,并提供电子版,原件不足的需提供复印件。七、办结时限 (一)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二)承诺办结时限:16个工作日。 八、行政审批数量 无数量限制 九、收费项目、标准及依据 无收费 十、咨询、投诉电话 窗口:07756790375 办公室:07754556113

作者:中立达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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